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能源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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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有效抑制农业面源污染,决定开展2022年农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和生态能源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乐政办发〔2019〕19号),以农业绿色发展先行主体(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基地等)为主要目标,落实“肥药两制”试点改革工作,通过组织实施农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县域范围内新技术新模式集成推广,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立农业绿色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树立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标杆。 二、建设内容 按照农业绿色发展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经营机制三大调整及养殖业污染、农业投入品、田园环境三大治理要求,重点推进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化肥减量增效工程、农药减量增效工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主要项目建设包括: (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内建设氮磷生态拦截系统、沼液配送管网、秸秆收贮运、有机肥加工、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废旧农膜回收等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公共基础设施水平。 (二)主体设施装备建设。重点扶持农业绿色发展建设规模养殖场封闭式集粪棚、规模场臭气治理、节水灌溉、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肥水一体化、“三沼”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置等设施设备建设,提升项目主体绿色发展水平。 (三)绿色技术模式示范推广。重点扶持化肥减量、农药减量、水肥一体化、避雨栽培、缓控释肥、加厚地膜及可降解地膜等绿色技术在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农药减量示范区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等集中连片区域示范推广。 三、扶持重点 按照“政府支持、主体实施、市场运作”原则组织实施。市财政加大扶持投入和统筹整合力度,分两年组织实施。补助资金突出集聚性、公益性、示范性和基础性,重点扶持五大工程所需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设施装备建设和绿色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政策支持、引导资金投入和工作保障力度,集中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建设,项目根据《关于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乐政办发〔2019〕19号)文件政策标准执行,有上述项目建设已完善的申报绿色发展先行主体。 四、组织实施 (一)编制方案。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围绕“五大工程”建设和扶持重点,按照因缺补缺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内容、进展安排及具体承担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填报项目建设申报表经所属乡镇(街道)审核后,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市农业农村生态与能源发展中心,联系人:林昌勇,联系电话:61889292。申报资料包括:1.项目实施方案;2.项目建设申报表;3.项目建设平面图,有建筑工程的提供设计图及工程概算;4.土地租赁、承包合同或协议,土地上有建筑物的提供土地合法用地手续;5.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 (二)加强管理。按照实施方案、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加强指导、规范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严格《乐清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要求执行落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建立健全项目台账和标识标牌,标识标牌要标明项目名称、承担部门及监管部门。 (三)评价验收。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管理,开展中期检查评价,情况及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验收评价,届时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验收评价、成效总结等情况省里将组织检查指导、抽查考评。 (四)加强保障。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规范项目管理;整合资源,加大政策扶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长效运行机制建设。及时挖掘、提炼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强化农业绿色发展。 附件:乐清市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申报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申报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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