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确定第二批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项目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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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农〔2020〕129号)、《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的通知》(乐农〔2022〕211号)等文件精神,经杨梅规模主体自主申报,省杨梅标准化技术项目团队调研讨论,确定乐清市新建水果专业合作社等四家规模主体为乐清市第二批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创建单位(见附件)。 请相关乡镇(街道)按照要求积极指导,全面推进本区域内的杨梅标准化生产创建工作。 附件: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创建主体名单(第二批)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主体名单(第二批)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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