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海塘安澜工程(翁垟等海塘)—山后塘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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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海塘安澜工程(翁垟等海塘)—山后塘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2〕75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乐清市海塘安澜工程(翁垟等海塘)—山后塘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和乐清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乐水函〔2022〕112号)及相关材料,经研究,将其主要建设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乐清市海塘安澜工程(翁垟等海塘)—山后塘段位于乐清市雁荡镇西门岛村,全长2.13公里,与其余海塘共同防护乐清市雁荡镇西门岛。山后塘原设计防潮标准10年一遇,现状海塘普遍存在沉降等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本工程已列入《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建设规划》,规划依据充分。因此,本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海塘安澜工程(翁垟等海塘)—山后塘段 三、工程任务 工程任务以防潮排涝为主,兼顾改善滨海生态环境。 四、建设规模内容及设计标准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设计标准。本工程提标加固海塘2.13公里,沿线加固改造涵闸7座,拆除2座涵闸合并改建为1座涵闸(原址范围内),道路提升244米。无新增建设用地。 工程等别为Ⅳ等,山后塘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防潮标准为20年一遇。涵闸建筑物级别和设计防潮标准同所处海塘。 五、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812.64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并争取申请上级资金补助。 六、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