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今日乐清 > 生活资讯
  • 成文日期:

乐清已进入森林防火期 市民请勿携带火种上山

发布日期: 2022- 10- 28 10 : 23 浏览次数: 字体:[ ]

10月18日,永嘉县东城街道渭石村发生山林火灾。经初步调查,该起火灾系北城街道大亨村村民叶某某在公路边焚烧衣物,引燃周边枯草树木导致。目前,该叶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乐清市应急管理局森防办的工作人员谷磊介绍,10月1日起,乐清已进入森林防火期,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执行禁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规定。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对违反森林禁火通告的各类违法用火行为当事人将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而人为火是主要的起火原因,占了95%以上,包括秸秆焚烧、野外吸烟、垃圾焚烧等,以及故意纵火。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市民不应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点烛、放孔明灯、吸烟等非生产性用火,不应焚烧疫木、烧地坎草、烧灰积肥、焚烧垃圾、烘烤加工等生产性用火,更不得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其它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当市民在山林发现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森林防火报警电话,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森林消防队伍会第一时间出动灭火。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