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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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永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乐清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乐科发〔2022〕32号)有关规定,对获得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的两个项目分别给予2.5万元奖励。 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新绩,为乐清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资金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7号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资金
乐科字〔2022〕40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资金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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