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因原“乐清市就业管理处”印章损坏,现刻制“乐清市就业管理处”新印章一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原印章同时作废,并收回存档。
附件:启用的新印模和废止的旧印模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用乐清市就业管理处新印章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