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朋程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庆旺南路184号的《2-2006-46-43/030f21973》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黄朋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庆旺南路184号, 证号为2-2006-46-43/030f21973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朋程
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