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冬红、阮贤敏坐落于乐清市大荆镇云泽社区石门绿苑二幢的《1-2003-2-13等(其它详见清单)》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冬红、阮贤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大荆镇云泽社区石门绿苑二幢, 证号为1-2003-2-13等(其它详见清单)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冬红、阮贤敏
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