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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烟花爆竹经营点布局规划及评估报告》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11- 16 14 : 4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乐清市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11月3日下午召开了《乐清市烟花爆竹经营点布局规划及评估报告》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将听证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一)前期准备情况

2022年10月19日,我局在“乐清应急管理”官微发布了关于召开《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公告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参加人的类别、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的报名条件和报名方法、联系人及电话等。

2022年10月30日,我局确定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逐一通知听证相关事项。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听证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和委托相关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共37人。分别是:1.烟花爆竹经营户代表:吴应千、陈鲁、马跃峰、林玉琴、林楚;2.市民代表:张杨旭、吴文伟、陈国强、马卫松;3.政府部门代表:邵朝峰、杨林如、汪朝会、阮剑、刘年供、黄均翔、胡建光、吴大可、叶建乐、蔡约洁、南喆、柯林勇、赵旭、郑立国;4.律师代表:刘澍;5.专家:金凯凯;6.旁听代表:郑旭斌、周丕炳、瞿康强、张丽丽、周倩倩、林梅青、戴爱芬、陈建玲;7.听证陈述人:郑露敏、金凯凯;8.听证主持人:郑静;9.听证员:黄依茹、宋子潇;10.记录员:宋子潇。

(三)听证参加人的参会情况

2022年11月3日下午,听证会在乐清市人民政府会议中心二楼六号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37人,实到35人。其中1名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代表、1名旁听代表请假。听证会参加人数符合《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会议如期举行。

(四)听证会的召开程序

1.听证记录人核实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到场情况。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参加人员名单。

3.听证陈述人陈述听证事项内容、依据和有关背景。

4.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并说明依据和理由。

5.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建议做出解释和说明。

6.听证参加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8.听证参加人员填写意见反馈单并签字收回。

二、各方主要意见、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听证会上各方代表进行了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主要意见有:

(一)关于布点依据是否科学合理的相关意见:

1.部门代表邵朝峰(市应急局):布点除了考虑人口、面积以外,应当还需要考虑烟花爆竹的市场需求量(销售量)。

2.部门代表刘年供(市综合执法局):布点要以便民为主,不能在一个乡镇一条街道聚集设置;经营点建筑物要取得合法手续,必要时征求综合执法意见。

3.部门代表杨林如(市司法局):布点应增加乡镇街道大致地理位置。

4.市民代表张杨旭:布点应增加对事故、人口密度更精细化的数据统计;

5.市民代表吴文伟:适当开放建成区禁燃区域。

(二)关于布点及控制指标是否合理的相关意见:

1.部门代表胡建元(市信访局):布点要便民,方便市民购买。

2.部门代表胡建元、市民代表张杨旭:近年没有申请的乐成、天成等地应至少布1个点。

3.部门代表邵朝峰(市应急局),经营户代表陈鲁,市民代表吴文伟、张杨旭:建议放宽审批条件,增设长期点,增加烟花爆竹零售布点。

4.经营户代表林玉琴、林梅青:增加长期点、允许保留原有零售点,延长临时经营点批证时间,供经营户订货、铺货。

5.市民代表陈国强:翁垟街道高阳村烟花爆竹经营点密集存在有历史原因,并非布局不合理。

(三)其他意见:

1.部门代表刘年供(市综合执法局)、蔡约洁(南塘镇),市民代表吴文伟等人:应当增加宣传,公布获批的烟花爆竹经营点位置。

2.部门代表杨林如(市司法局):布点应增加乡镇街道大致地理位置;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人如何确定谁获审批。

三、听证会意见和建议的讨论研究、采纳情况

燃放烟花爆竹是民俗习惯,但同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在去年市政府部分建成区禁燃限燃的前提下,为更科学合理的进行烟花爆竹零售点布点,我局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对听证会上各位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了研究讨论,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们的《布点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经充分考虑人口、面积、人口密度、历年销售量、历年布点情况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布点。我们会进一步对文本中涉及的相关数据进行精细化、精准化核实统计,争取布点依据更加科学、充分。

(二)乡镇街道的原布点已经标明,基本上没有聚集(除了翁垟高阳村)。但因烟花系依申请审批,故大致的地理位置无法确定,只能确定到乡镇街道。

(三)建成区禁燃限燃相关规定由乐清市人民政府规定,不是我局本次规划和评估的范围。今年的布点和下一步的烟花爆竹零售审批会继续执行市政府的禁燃限燃相关规定。

(四)在文本中明确后续审批的公平性竞选相关要求。即在后续具体点位审批时,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人,采取“地理位置便民、建筑物合法手续和安全条件、经营户安全管理情况、异地经营风险”等相关考评条件“择优”公平竞选。

(五)高阳村烟花零售点集聚系有历史遗留原因,近年来各零售点安全间距均符合审批安全要求。对该村的布点调整,要遵循“逐年下降”“向其他区域分散”的方式平稳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在对该村的年销售量进行详细调查后,再确认翁垟街道布点调整。

(六)在文本中增加“乐成街道、天成街道、盐盆街道、蒲岐镇、仙溪镇、智仁乡、龙西乡等乡镇街道有符合烟花爆竹零售条件的经营者申请时,可遴选设置1个烟花爆竹零售点。”

(七)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利用报纸、公众号、中国乐清网等媒体,公布合法烟花零售点。

(八)下一步,我局将该文本正式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布。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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