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清市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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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委教〔2022〕8号 关于印发《乐清市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属各单位,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 为有效推动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落实落细,不断提升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综合治理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经研究制定《乐清市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乐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工作方案为有效推动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落实落细,不断提升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综合治理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改革,坚决打击校园周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及时清除涉校涉生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实现问题隐患“滚动排查、动态清零”,全市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防控水平明显提高。 二、工作安排 (一)方案研制阶段(2022年7月—8月)。在市委改革办指导下,市直各相关部门按照省委改革办《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的通知》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和实际,联合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目标、任务、举措和要求,并在工作条线进行部署。 (二)建立机制阶段(2022年8月—9月)。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相关工作。各部门、乡镇街建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工作服务指导以及问题隐患排查分析、协同处置闭环管理机制。 (三)试点运行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1月)。以区域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教育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确定乐成、城东、城南、柳市作为试点运行区域。根据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各部门、乡镇街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调动各方资源力量,借助“乐清市校园安全管理平台(乐校安)”校外安全事件模块,对学校进行常态化服务指导和问题隐患的协同处置。 (四)全面推行阶段(2023年2月—6月)。各部门根据“一件事”试点校园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复盘,进一步优化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隐患查改闭环管理机制,政法委牵头建立健全部门检查执法信息互相通报机制。从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在全市进行推广应用。要充分发挥乡镇街的作用,服务指导和协同处置两手抓,教育宣传和打击取缔两手硬,加强部门联合联动,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中小学生自护自控能力弱,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不仅危害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而且易诱发社会稳定风险。各有关部门、乡镇街要充分认识实施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一件事”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乡镇街要全面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各自组织架构,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内部分工,确保平台发起的每个校外安全事件均有具体工作人员处置,实现限时办结,责任到人到岗。 (三)加强部门协作,鼓励工作创新。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要充分发挥乡镇街、村(社区)的综合管理作用,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推进落实有关问题克难攻坚和工作创新。 附件:1. 乐清市校外安全治理“一件事”工作清单 2. 乐清市校外安全治理“一件事”协同处置工作机制(试行) 3. 乐清市校外安全治理“一件事”协同处置工作流程示意图(试行) 附件1 乐清市校外安全治理“一件事”工作清单
附件2 乐清市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协同处置工作机制(试行)为有效推动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落实落细,不断提升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综合治理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就乐清市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建立协同处置工作机制(试行)。 一、工作内容 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各部门、乡镇街职责,参与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协同处置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有序稳定。各相关部门、乡镇街对学校或其他人员提供的校园周边问题隐患线索进行跟进处置,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二、主要任务 1.建立专人负责机制。各相关部门、乡镇街明确专人负责牵头本部门单位相关职责事务的协同处置。 2.建立线索流转机制。 (1)学校有关负责人根据《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工作清单》将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用文字描述或图片形式通过“乐清市校园安全管理平台(乐校安)”的“校外安全事件”模块上报“微网智控”平台,请求乡镇街协同处置。 学校上报协同处置线索包含学校名称、所属乡镇街、事项分类、线索描述、现场照片等内容。 (2)乡镇街负责人本人或协调其他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跟进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录入系统,事件办结后自动推送相关处置结果至“乐清市校园安全管理平台(乐校安)”,事件发起学校或相关人员予以评价。 乡镇街无力解决或需部门联动解决的事宜,发至“基层治理四平台”进行流转处置。 (3)有关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跟进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录入“基层治理四平台”并自动推送相关处置结果至“乐清市校园安全管理平台(乐校安)”,事件发起学校或相关人员予以评价。 (4)鼓励、支持“乐清市校园安全管理平台(乐校安)”与各部门单位已有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交换。 3.建立闭环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紧盯上报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政法委督促各相关部门、乡镇街及时清除问题隐患,并将办理情况列入平安考核。对迟迟未落实跟进处置的问题线索要借助通报、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予以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部门、乡镇街要站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高度,加快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改革向纵深推进,在人员配备、技术支撑、业务提升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 (二)抓好落实。接到线索流转的部门、乡镇街或人员,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跟进处置,全力推进查改闭环管理,并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管,不断提升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能力水平。 (三)强化研判。各部门、乡镇街要从协同处置中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足做实工作提前量,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提一步提升治理的有效性和前瞻性。政法委、教育局要牵头定期会商研判,解决平台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确保安全。各部门、乡镇街要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信息数据安全方面的教育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对工作过程中获悉的一切涉校涉师生的数据履行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 附件3 乐清市校外安全事件治理“一件事”协同处置工作流程示意图(试行)乐清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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