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乐清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 (第四批次)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浙土资规〔2017〕8号)相关规定,经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第三方调查核实,自然资源部门分级审查后,市政府批准同意对乐清市仙溪镇御营村村民中心房前滑坡(330382010069)和乐清市清江镇富岩头滑坡群(330382010072)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核销,现予以公告。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