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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度清江镇“清河”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11- 21 14 : 40 浏览次数: 字体:[ ]

清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度清江镇“清河”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清江镇“清河”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清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清江镇“清河”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道整治指示精神,根据《2022 年度乐清市“清河”行动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22〕55号)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当前枯水季节的黄金时期,全面排查整治河道“脏乱差”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河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村要以道管理保护,不断改善和提升我镇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

委市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治水成效,深化河(湖)长制,全面排查整治河道“脏乱差”等问题,按照“清理一批、治理一片、全域打造”的要求,着力在“攻难点、抓重点、建长效、创精品”上下功夫,高质量推进我镇河道区域洁化、绿化、美化工作,促进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推动河道治理工作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奋力为我镇高质量发展贡献治水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利用当前枯水季节的黄金时期,以村为实施主体,对全镇43条河道全面开展排查,大力整治河道内部、周边的环境,做到“三清三整”。

(一)清理河道的水域淤积,原则上以小体量清理为主,不搞大面积清淤。

(二)清理河边和河床的垃圾,包括堆积的生活垃圾、矿渣、建筑垃圾等。

(三)清除河道的障碍物,包括拦河渔网及木竹桩、废弃沉船、涉水工程遗留围堰等阻水障碍物和河道水生杂草植物等。

(四)排查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建、乱堆放、乱采挖、乱种养、乱占垦等问题,特别是沿河非法养殖点及养殖污水排放问题。

(五)排查整治沿河雨污混排口,沿河工地建筑泥浆入河,临时工棚废水入河等问题。

(六)排查整治非法取水等违法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农业农村办:负责行动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行动开展;牵头制定行动计划、督办考核机制;负责沿河乱种植、畜禽乱养殖整治等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河道“四乱”清理等工作,查处打击建筑垃圾、泥浆入河、废水入河及非法取水等违法行为。

(三)村镇办:负责河道黑臭治理;负责沿河雨污混排口溯源整治等工作。

(四)党建办(宣传):负责做好行动面上宣传工作,做好氛围营造。

(五)清江流域所:指导河道清淤、保洁、清碍等工作。

(六)南清芙环保所:查处打击涉水工业企业违法违规排放等违法行为。

(七)资规所:负责养殖鱼虾塘海水养殖排放整治。

(八)住建所:负责沿河工地建筑泥浆、建筑垃圾入河、临时工棚废水入河等源头整治。

(九)财政办:负责专项行动资金保障工作。

(十)各村: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河道“清河”行动的具体整治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底)。镇农办、村镇办联合制定完善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各村、相关科室和职能站所根据本次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细化实施方案,严密动员部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综合保障到位和宣传发动到位,推动专项行动全面启动、扎实推进。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1日—11月31日)。各村要以河道或河段为单元,发动镇、村级河长、村社党员干部,按照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不留死角的要求,开展拉网式滚动排查,全面摸排河道问题底数,对发现的问题,边排查边整治,组织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河道环境卫生大清除行动,对发现的一些体量小、易清理的问题点位,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和计划。11月10日前完成排查,以河道为单位进行梳理,统一制作排查整治台账,涵盖河段名称、河长、问题类型、问题照片、具体位置、具体 措施、整改期限等(详见附件1),通过邮箱(*********@qq.com)或浙政钉报送至镇农办(联系人李静静,联系方式:669033)。11月30日前完成整治后将整治后的相关图片等台账反馈镇农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组织开展验收复核和定期“回头看”,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发现上述问题列入重点督办,直至整治到位;结合美丽幸福河湖创建要求,逐步推进河湖绿化美化提升,打造一批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的美丽幸福河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清河”行动整治领导小组,由清江镇党委书记、周伟建镇长任组长,陈建余常务副镇长、冯梦克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党建办(宣传)、财政办、农办、村镇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清江流域所、南清芙环保所、资规所、住建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干金龙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督查考核。镇纪委、农办每周开展定期督查和技术服务指导,排查完后(11月10日)每周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以河道为单位进行销号严格落实销号程序。将专项行动工作纳入年度“五水共治”、“河边三化”考绩考核,对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和经费补助,对工作不够重视、开展不力、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关规定对村“一肩挑”进行通报和处理。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到此次专项行动中来,大力营造“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将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自觉遵守公序良约,从源头上杜绝垃圾等污染源入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河道水环境自觉性、主动性,营造全民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附件: 2022 年清江镇“清河”行动排查情况汇总表

1

2022 年乐清市清河行动排查情况汇总表

日期2022 11   

 

序号

乡镇

道(段)名称

体位置

问题类型

河长

体措施

改期限

问题照片









































































备注:问题类型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环境卫生保洁/基础设施维养/农业养殖



清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印发


69)关于印发《2022年度清江镇“清河”行动方案》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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