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建光、陈玉清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长山村(原长山后村)的《地号:36-15-129》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梅建光、陈玉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长山村(原长山后村), 证号为地号:36-15-129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梅建光、陈玉清
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