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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21年第二批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5/2022-220774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科技
  • 文号:
  • 乐科字〔2022〕50号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5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乐政发〔2018〕41号)文件规定,拟发放浙江通升电子有限公司等261家2021年第二批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1701.41万元(详见附件)。

研发后补助资金由企业自主用于后续研发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非科研项目的基本建设、生产经营、人员待遇等支出。

希你们按照规定,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附件:2021年第二批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清单。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5日       

乐科字〔2022〕50号-关于发放2021年第二批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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