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孔爱英坐落于乐清市城南街道丹霞路327弄24号的《1-2008-1-6372/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138942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孔爱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城南街道丹霞路327弄24号, 证号为1-2008-1-6372/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13894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孔爱英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