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浙江省2021年第二批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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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承担单位: 现将浙江省2021年第二批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乐清部分)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电话:61510571。 附件:浙江省2021年第二批新产品试制计划(乐清部分)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5日 乐科字〔2022〕51号-关于转发浙江省2021年第二批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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