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乐清市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2022-202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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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升级,实现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现将《乐清市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2022-2025年)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2022-2025年)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渔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温州市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加快构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实现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坚持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以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渔业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实现共同富裕为导向,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带动、宣传引导,示范推广“稻渔共生、稻渔共赢”综合种养模式,构建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的全产业链发展体系,走出一条有乐清特色的粮食生产安全与渔业增产增收相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平衡的共同富裕新路子。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稻渔综合种养新增面积达到4000亩以上,亩均增收4000元以上;培育温州市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5个以上、示范乡镇(街道)2个以上;培育稻渔综合种养的知名稻米、水产品品牌1个以上。走出一条具有乐清特色、模式先进、生产高效、产品安全、品质一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之路。 二、主要任务 (一)主抓因地制宜。乐成城北、淡溪四都等地稻田连片规模小的丘陵山区,发展小而精、生态特色和品牌优势明显的绿色种养基地,打造适宜山区的庭院式“流动鱼池”;湖雾、芙蓉、雁荡、清江、淡溪等地稻田整体成片的平原地区作为稻渔综合种养主要发展区域,在单季稻种植田块推广应用成熟的“稻-虾”轮作模式,利用冬季空闲土地,蓄水养殖小龙虾;虹桥、石帆、天成、城东、翁垟等地根据实际,谋划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 (二)注重示范引领。按照“稳产高效、标准规范、特色鲜明、品牌运作”要求,从产地环境、种养模式、生产管理、经营效益等重点方面开展建设,建成有技术支撑力量、有核心展示区域、有特色技术模式、有科学规范管理、有自主品牌产品的可复制推广的温州市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通过试验示范,集成创新,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广。示范基地规模要求平原地区150亩以上、山区50亩以上,考核验收标准另行制定。对种养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山区达到300亩以上)且示范基地2个以上,定期对稻田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的乡镇(街道)认定为温州市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乡镇(街道)。 (三)补齐种业短板。大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稻渔综合种养配套苗种繁育基地、选育保种基地,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体系,重点加强克氏原螯虾(小龙虾)、瓯江彩鲤(田鱼)等优质水产苗种的本地供给能力,合理引进推广适销对路新品种。优化调整养殖结构,支持投资新建、扩建供给稻渔综合种养品种的工厂化设施育秧基地、水产苗种繁育基地,支持优质亲本引进、保存和选育。 (四)加强技术攻关。大力推进政产学研合作、院(校)企合作,聚焦种质提升、绿色防控、药肥双减、生态循环、养殖科学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与品质提升等关键环节,试验探索高效苗种繁育技术;试验探索“稻-鳖”、“稻-鳅”等其他综合种养模式;试验探索“帆布池+田”溪鱼养殖,以不硬化土地的帆布池装置为养殖池,以流溪水或山泉水作为水源,进行流水养鱼,养殖尾水经集中排入农田作为天然有机肥再循环利用;试验探索“再生稻-鱼”模式,选择合适的再生稻品种,充分利用头季稻收割后,稻桩萌发的再生蘖时间,延长稻鱼共生期;试验探索“两季稻-虾”模式,统筹安排好小龙虾养殖时间和水稻种植时间。集成“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推广生态友好型防鸟害技术。通过试验示范,集成创新,解决亲本优化、种养模式、种养技术标准、绿色防控技术等关键问题,加快形成一整套操作流程图、技术明白纸,积极推动农机农艺与渔业技术的有机衔接融合。 (五)加大主体培育。结合旱地改水田、永久基本农田百千万亩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宜机化改造等农田整治项目,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和灌排水条件,减轻种养户投入压力。鼓励农户将承包经营土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向稻渔生态种养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合理细化分工,有效提高经营效率。培育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高产示范户、养殖能手、示范基地等稻渔综合种养生产经营主体抱团发展、引领示范,激发普通农户、企业积极性,以点带面,传经帮扶,辐射带动,全面推广。 (六)深化品牌打造。鼓励有经营水平、有管理能力的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牵头组建产业协会,引导经营主体组团开展品牌建设和品牌营销,大力培育稻、渔产品协会、合作社联创品牌和企业自主品牌。搭建稻渔品牌化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稻渔品牌“唱戏”。利用农民丰收节、农博会、农展会等涉农涉渔节庆活动,开展品牌推介、产品评鉴等活动,讲好乡村振兴的“稻渔”故事,有效提升稻渔米、稻田虾、稻田鳖等绿色农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 (七)探索融合发展。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方向,积极挖掘稻渔综合种养“接二连三”功能,引导各类资本投入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培育本土“产、加、销”一体化产业体系,,积极推动稻渔综合种养与餐饮美食、特色民宿、渔事体验、休闲垂钓、精深加工、民俗文化和科普教育等产业的有机结合,发展稻渔文化、生态宜居、康养一体等特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拓宽增收链,提升稻渔综合种养经济效益和产业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渔业技术研究与推广科、种植业技术推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争取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充分调动村社的积极性,分解年度考核任务,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将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与未来乡村建设、旱地改水田、永久基本农田百千万亩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宜机化改造、农机农艺示范基地、化肥农药双控双减、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等涉农涉渔项目紧密融合。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投资稻渔产业化发展。优先协调保障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相关生产、加工、交易和物流用地。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季度性流转方式,鼓励种粮大户和养鱼大户采取合作种养模式。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土地管控。各乡镇(街道)要充分挖掘可利用的农用地,认真对接资规部门的第三次土地调查耕地变化、新“三区三线”划定等情况,重点对调增为一般耕地或调出耕地范围的其他农业用地、未利用地等土地范围进行梳理和开发。对新增的稻渔综合种养农田,由属地乡镇街道落实备案制和承诺制,加强日常巡逻监管,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通则》(SC/T1135.1-2017),严守稻渔综合种养田块开挖沟坑面积占比不超过10%的红线,确保耕作层土壤留于田内,杜绝“重渔轻稻”“多渔少稻”“挖田改塘”“毁田养鱼”等任何形式的“非粮化”现象,严防耕地破坏行为,最大限度保障水稻种植面积和耕地种植条件。 (三)加强政策扶持。依托《乐清市2023春季农业信息》扶持政策,加大渔业、种植业、农村事务、农机、土壤肥料、生态能源等财政涉农资金向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倾斜力度,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激励和调动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技术支撑。依托水产技术推广系统、农业技术推广系统的科技人员,加快农技与渔技的有机衔接和融合,自我技术提升与规范,集中全市优秀农技渔技员组成综合技术服务团队,深入一线,指导乡镇(街道)、基地、农户做好科学管理、精准用药,保障水产与稻米的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产品品质。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注重聚焦稻渔产业“强”、稻渔环境“美”、稻渔产品“优”、稻渔主体“富”等稻渔综合种养特色与优势,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真正让农民的稻渔产品优质优价,增效增收。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稻渔综合种养的发展前景和重要效应,营造好上下认可、多方支持的良好氛围。 附件:各乡镇(街道)稻渔综合种养任务分解表(2022-2025年) 附件 各乡镇(街道)稻渔综合种养任务分解表(2022-2025年)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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