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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乐清市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2022-202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2-22085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乐农〔2022〕305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8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升级,实现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现将《乐清市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2022-2025年)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2022-2025年)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渔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温州市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加快构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实现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坚持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以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渔业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实现共同富裕为导向,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带动、宣传引导,示范推广“稻渔共生、稻渔共赢”综合种养模式,构建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的全产业链发展体系,走出一条有乐清特色的粮食生产安全与渔业增产增收相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平衡的共同富裕新路子。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稻渔综合种养新增面积达到4000亩以上,亩均增收4000元以上;培育温州市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5个以上、示范乡镇(街道)2个以上;培育稻渔综合种养的知名稻米、水产品品牌1个以上。走出一条具有乐清特色、模式先进、生产高效、产品安全、品质一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之路。

二、主要任务

(一)主抓因地制宜。乐成城北、淡溪四都等地稻田连片规模小的丘陵山区,发展小而精、生态特色和品牌优势明显的绿色种养基地,打造适宜山区的庭院式“流动鱼池”;湖雾、芙蓉、雁荡、清江、淡溪等地稻田整体成片的平原地区作为稻渔综合种养主要发展区域,在单季稻种植田块推广应用成熟的“稻-虾”轮作模式,利用冬季空闲土地,蓄水养殖小龙虾;虹桥、石帆、天成、城东、翁垟等地根据实际,谋划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

(二)注重示范引领。按照“稳产高效、标准规范、特色鲜明、品牌运作”要求,从产地环境、种养模式、生产管理、经营效益等重点方面开展建设,建成有技术支撑力量、有核心展示区域、有特色技术模式、有科学规范管理、有自主品牌产品的可复制推广的温州市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通过试验示范,集成创新,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广。示范基地规模要求平原地区150亩以上、山区50亩以上,考核验收标准另行制定。对种养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山区达到300亩以上)且示范基地2个以上,定期对稻田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的乡镇(街道)认定为温州市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乡镇(街道)。

(三)补齐种业短板。大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稻渔综合种养配套苗种繁育基地、选育保种基地,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体系,重点加强克氏原螯虾(小龙虾)、瓯江彩鲤(田鱼)等优质水产苗种的本地供给能力,合理引进推广适销对路新品种。优化调整养殖结构,支持投资新建、扩建供给稻渔综合种养品种的工厂化设施育秧基地、水产苗种繁育基地,支持优质亲本引进、保存和选育。

(四)加强技术攻关。大力推进政产学研合作、院(校)企合作,聚焦种质提升、绿色防控、药肥双减、生态循环、养殖科学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与品质提升等关键环节,试验探索高效苗种繁育技术;试验探索“稻-鳖”、“稻-鳅”等其他综合种养模式;试验探索“帆布池+田”溪鱼养殖,以不硬化土地的帆布池装置为养殖池,以流溪水或山泉水作为水源,进行流水养鱼,养殖尾水经集中排入农田作为天然有机肥再循环利用;试验探索“再生稻-鱼”模式,选择合适的再生稻品种,充分利用头季稻收割后,稻桩萌发的再生蘖时间,延长稻鱼共生期;试验探索“两季稻-虾”模式,统筹安排好小龙虾养殖时间和水稻种植时间。集成“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推广生态友好型防鸟害技术。通过试验示范,集成创新,解决亲本优化、种养模式、种养技术标准、绿色防控技术等关键问题,加快形成一整套操作流程图、技术明白纸,积极推动农机农艺与渔业技术的有机衔接融合。

(五)加大主体培育。结合旱地改水田、永久基本农田百千万亩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宜机化改造等农田整治项目,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和灌排水条件,减轻种养户投入压力。鼓励农户将承包经营土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向稻渔生态种养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合理细化分工,有效提高经营效率。培育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高产示范户、养殖能手、示范基地等稻渔综合种养生产经营主体抱团发展、引领示范,激发普通农户、企业积极性,以点带面,传经帮扶,辐射带动,全面推广。

(六)深化品牌打造。鼓励有经营水平、有管理能力的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牵头组建产业协会,引导经营主体组团开展品牌建设和品牌营销,大力培育稻、渔产品协会、合作社联创品牌和企业自主品牌。搭建稻渔品牌化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稻渔品牌“唱戏”。利用农民丰收节、农博会、农展会等涉农涉渔节庆活动,开展品牌推介、产品评鉴等活动,讲好乡村振兴的“稻渔”故事,有效提升稻渔米、稻田虾、稻田鳖等绿色农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

(七)探索融合发展。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方向,积极挖掘稻渔综合种养“接二连三”功能,引导各类资本投入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培育本土“产、加、销”一体化产业体系,,积极推动稻渔综合种养与餐饮美食、特色民宿、渔事体验、休闲垂钓、精深加工、民俗文化和科普教育等产业的有机结合,发展稻渔文化、生态宜居、康养一体等特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拓宽增收链,提升稻渔综合种养经济效益和产业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渔业技术研究与推广科、种植业技术推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争取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充分调动村社的积极性,分解年度考核任务,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将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与未来乡村建设、旱地改水田、永久基本农田百千万亩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宜机化改造、农机农艺示范基地、化肥农药双控双减、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等涉农涉渔项目紧密融合。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投资稻渔产业化发展。优先协调保障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相关生产、加工、交易和物流用地。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季度性流转方式,鼓励种粮大户和养鱼大户采取合作种养模式。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土地管控。各乡镇(街道)要充分挖掘可利用的农用地,认真对接资规部门的第三次土地调查耕地变化、新“三区三线”划定等情况,重点对调增为一般耕地或调出耕地范围的其他农业用地、未利用地等土地范围进行梳理和开发。对新增的稻渔综合种养农田,由属地乡镇街道落实备案制和承诺制,加强日常巡逻监管,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通则》(SC/T1135.1-2017),严守稻渔综合种养田块开挖沟坑面积占比不超过10%的红线,确保耕作层土壤留于田内,杜绝“重渔轻稻”“多渔少稻”“挖田改塘”“毁田养鱼”等任何形式的“非粮化”现象,严防耕地破坏行为,最大限度保障水稻种植面积和耕地种植条件。

(三)加强政策扶持。依托《乐清市2023春季农业信息》扶持政策,加大渔业、种植业、农村事务、农机、土壤肥料、生态能源等财政涉农资金向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倾斜力度,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激励和调动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技术支撑。依托水产技术推广系统、农业技术推广系统的科技人员,加快农技与渔技的有机衔接和融合,自我技术提升与规范,集中全市优秀农技渔技员组成综合技术服务团队,深入一线,指导乡镇(街道)、基地、农户做好科学管理、精准用药,保障水产与稻米的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产品品质。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注重聚焦稻渔产业“强”、稻渔环境“美”、稻渔产品“优”、稻渔主体“富”等稻渔综合种养特色与优势,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真正让农民的稻渔产品优质优价,增效增收。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稻渔综合种养的发展前景和重要效应,营造好上下认可、多方支持的良好氛围。

附件:各乡镇(街道)稻渔综合种养任务分解表(2022-2025年)

附件

各乡镇(街道)稻渔综合种养任务分解表(2022-2025年)

乡镇(街道)

增加面积(亩)

备注

芙蓉镇

1000

新增型

清江镇

1000

新增型

雁荡镇

500

新增型或恢复性

湖雾镇

500

新增型

北白象镇

200

新增型

淡溪镇

200

新增型或恢复性

虹桥镇

200

新增型或恢复性

柳市镇

100

新增型

岭底乡

100

新增型

城东街道

300

新增型

翁垟街道

200

新增型

白石街道

200

新增型

乐成街道

100

新增型或恢复性

石帆街道

200

新增型

天成街道

100

新增型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印发

乐农〔2022〕305号关于印发《乐清市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2022-202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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