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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清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布点规划及评估报告》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5/2022-22087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应急〔2022〕38号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5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拟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预防烟花爆竹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乐清市实际,我局编制了《乐清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布点规划及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就2023年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23年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现场审查初审工作委托属地乡镇(街道),具体由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严把许可要求和安全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通过,确保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落到实处。

二、公开透明,依法许可。各乡镇(街道)要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组成不少于2个执法人员的审查组,对照现场审查表(详见附件2),严格把关,做好现场审查工作。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超过布点控制指标数的,应当从烟花爆竹零售场所选址便利程度、经营场所安全条件、经营者从业经验和安全管理水平以及申请人有无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经营风险等角度进行择优遴选,集体讨论确定,并形成会议记录。可以参考《乐清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遴选打分参考表》,详见附件3。

三、强化宣传,落实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浓厚氛围。要结合当地实际和烟花爆竹管理即将进入关键时期的特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为,及时将非法、违法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确保安全。许可证到期后,各乡镇(街道)应组织人员,及时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收回,同时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剩余的烟花爆竹由批发公司统一收回。


附件:1.《乐清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布点规划及评估  

          报告》

          2.《乐清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现场审查表》

          3.《乐清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遴选打分表》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38 关于印发《乐清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布点规划及评估报告》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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