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烟草专卖局送达公告
2022年 11月 21日――2022年11月28日,我局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依法收回下列烟草专卖许可证。2022年11月21日因店铺关门无法直接送达、2022年11月22日邮寄送达因拒收无法送达《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2022年11月28日收到退件,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予以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期限为十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地址
通知书编号
330382116454
乐清市雁荡岭后烟酒商行
林哲洪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雁荡镇能仁村西岭
收回烟专[2022 ]许第264号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
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