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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烟草专卖局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2- 11- 28 13 : 36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 11月 21日――2022年11月28日,我局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依法收回下列烟草专卖许可证。2022年11月21日因店铺关门无法直接送达、2022年11月22日邮寄送达因拒收无法送达《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2022年11月28日收到退件,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予以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期限为十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地址

通知书编号

 


  330382116454

乐清市雁荡岭后烟酒商行

 

林哲洪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雁荡镇能仁村西岭

收回烟专[2022 ]许第264号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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