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乐清市第三十七届钓鱼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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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工会、各俱乐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积极推进群众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丰富广大市民的业余文体生活。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1月13日(星期日)举行乐清市第三十七届钓鱼比赛。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报名参赛工作。 附件: 1、乐清市第三十七届钓鱼比赛规程 2、乐清市第三十七届钓鱼比赛报名表 3、乐清市第三十七届钓鱼比赛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1 乐清市第三十七届钓鱼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乐清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钓鱼协会。 三、比赛时间: 2022年11月13日(星期日)。 四、比赛地点: 乐清市元龙竞技塘(南塘)。 五、比赛项目: 手竿3.6米.小鱼二场,混养二场共计4场。 六、参加办法: 1、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 2、运动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团队必须是本单位和俱乐部工作人员; 4、各单位工会、钓鱼分会、俱乐部会员、钓鱼爱好者均可组织代表队参赛,每队四名(兼领队一名),团队报名数量只限20支; 5、团队必须有单位盖章报名有效; 6、赛运动员自备交通工具,安全责任自负。 七、竞赛办法: 1. 比赛采用二场四轮垂钓,时间每轮为 70 分钟; 2. 尾数赛限用 3.6 米手竿一支,重量限用 3.6 米手竿一支; 3. 运动员抽签决定垂钓顺序,钓位抽签决定; 4. 鱼钩 1-2 枚,必须使用无倒刺钩; 5. 手竿钓线总长不超过竿长 30 厘米; 6. 赛前运动员不准擅自试漂、试水深,鱼护必须经裁判员检查同意后,听令下水; 7. 严禁使用活饵、果冻、昆布丝、拉拉糊、米糊、米饭、白饵、蜘蛛丝、素饵之王、虾拉、虾搓及糊状饵、二次上饵(散泡)等有毒有害鱼生长的饵料; 8. 严禁在钩以外挂饵,严禁故意锚鱼、挂鱼; 9. 严禁故意越位抄鱼或溜鱼影响他人垂钓; 10. 混养鱼必须使用抄网抄鱼,不得飞鱼; 11. 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发令信号为准,结束信号发令后立即起竿停止垂钓,未入鱼护之鱼不计成绩。运动员在钓位等候裁判员记录成绩; 12. 运动员一律自钓自取,独自操作,不准用手和容器抛投诱饵; 13. 比赛中途运动员需离钓位必须报告裁判员,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14. 运动员不得乱丢脏物,每场比赛后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15. 运动员犯规按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16. 成绩计算方法: (1)以钓获鱼的尾数和重量计算成绩,按区计分,(倒记分制, 尾数或重量多者各得 1 分,次者各得 2 分,再次者各得 3 分,以此类推), 每场比赛结束没有获鱼者,以所在赛区中的最大参赛人数为其得分计算名次。 (2)单项得分相加少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先场次分,后总尾数,再总重量)排列名次。 (3)团体名次按各队 4 位运动员的得分相加少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则比较相关队间最佳名次;如仍不能区分则比较尾数,多者在前;如仍不能区分则比较总重量,重者在前,如仍不能区分则抽签决定。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团体各录取前三名,颁发奖杯。按总分团体各录取前十名:第一名奖金:2000元,第二名奖金:1200元,第三名奖金:800元,第四至第六名奖金:600元。 2、计分方法:以每队小鱼尾数,混养总重量计分,鱼获多者积分靠前(第一名,第二名,以此顺推,相同鱼获的平分积分)累计积分少者名次靠前。 3、鱼种:小鱼包括鲫鱼、鲤鱼、红田鱼、草鱼;混养鱼以有鳞鱼为准,死鱼不计。 九、参赛经费: 每队交参赛服务费陆佰元。(包括午餐)。 十、报名与报到: (1)报名时间:11月5日上午8时开始至11月11日下午5时截止; (2)报名地点:乐清市钓鱼协会; 联系人:钱德巧13806861908 周 静13819778222。 (3)报到:参赛运动员于11月13日早上8:00点准时到达,抽签后8:30时比赛正式开始,误时取消比赛资格。报名费不退。 十一、裁判长和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钓鱼协会组织或聘请,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乐清市第三十七届钓鱼比赛报名表 单 位(盖章): 领队(兼): 联系手机:
附件3 乐清市第三十七届钓鱼比赛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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