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乐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乐政发〔2020〕9号)要求,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我局(包括与其他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详见附件1),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详见附件2),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乐清市水利局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 乐清市水利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件)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件) |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三统一”编号 | 1 | 乐水政发 〔2013〕50号 | 《关于印发乐清市河道疏浚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 CYQD18-2013-0002 | 2 | 乐水政发 〔2014〕22号 | 《关于印发乐清市水利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CYQD18-2014-0001 | 3 | 乐水政发 〔2017〕24号 | 《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 CYQD18-2017-0002 | 4 | 乐水政发 〔2018〕41号 | 《乐清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乐清市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 CYQD18-2018-0001 | 5 | 乐水政发 〔2018〕74号 | 《乐清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乐清市清淤轮疏长效机制建设方案》的通知》 | CYQD18-2018-0004 | 6 | 乐水政发〔2021〕22号 | 乐清市水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CYQD18-2021-0001 |
附件2: 乐清市水利局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件) |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三统一”编号 | 1 | 乐水政发 〔2017〕2号 | 《乐清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乐清市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试行)》的通知》 | CYQD18-2017-0001 | 2 | 乐水政发 〔2018〕56号 | 《乐清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农业水价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办法(试行)》等4个文件的通知》 | CYQD18-2018-0002 | 3 | 乐水政发 〔2018〕63号 | 《关于印发微型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 CYQD18-2018-0003 | 4 | 乐水政发 〔2018〕79号 | 关于印发《乐清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长效运行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 | CYQD18-2018-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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