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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财政金融协同支农试点“财农担”贷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2-219728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1-02
  • 有效性:
  • 废止

9月份,乐清市财政局起草了《乐清市财政金融协同支农试点“财农担”贷款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助农金融服务,着力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问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助农金融服务,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推进省级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数字化改革试点及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创新试点,推广政银担服务,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财金〔2020〕1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6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数字化改革试点的通知》(浙财农〔2021〕87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乐政办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管理办法。

问二:《办法》适用于哪些扶持对象? 

《办法》适用于全市在乐清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主体,包括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问三:“财农担”贷款是指哪一类贷款?

“财农担”贷款是指合作金融机构面向实施财政支农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由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乐清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合担保的项目建设类贷款。

问四:申请“财农担”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财农担”贷款的农业经营主体需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在乐清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主体,包括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和信贷支持方向,申请贷款资金全部用于财政支农项目建设。

3.法人及实际控制人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问五:怎么申请“财农担”贷款?

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可凭财政部门或农业部门立项文件向合作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经合作银行审核通过后向省农担公司、市农信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合作银行协助申请贷款主体向省农担公司、市农信担保公司申请担保,审核同意担保后,银行发放贷款。对单户贷款不超过30万元(含)的主体,经省农担公司、市农信担保公司形式审查后,即可办理担保手续;对单户贷款30万元以上的主体,经市农信担保公司实质审查同意后,办理担保手续。由市农信担保公司担保的单户500万元以下贷款,银行和市农信担保公司不能要求借款人追加第三方担保(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担保除外)。

问六:贷款期限、额度与利率是否有特殊规定?

“财农担”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生产周期、还款的资金来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财农担”贷款额度不高于财政局拟补贴的金额。“财农担”贷款利率按最新LPR基准利率执行。

问七:贷款贴息标准和发放流程?

对符合贴息条件的,由市财政按“财农担”贷款实际贷款额度的1.5%给予贷款贴息,单个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利息由借款人先行支付,贴息资金一年发放一次,逾期贷款不予贴息。

问八:担保费怎么减免?

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农业经营主体的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0.5%,担保费由财政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市农信担保公司补助,对申请“财农担”贷款的农业经营主体免收担保费。

解读机关:乐清市财政局

联系人:钱恒枢

联系电话:0577-5757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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