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核发乐清市2022年度计划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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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被征地单位: 2022年10月18日,乐清市2022年度计划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土字(330382)A[2022]-0003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依法征收集体土地6.9846公顷,共涉及1个乡镇1个村(社)。根据《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指导意见》(浙土资规〔2018〕5号)、《关于印发乐清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乐政发〔2020〕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核发上述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人数合计100人(具体详见附件)。“参保”指标有效期为一年,具体参保办法按照人力社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乐清市2022年度计划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人数汇总表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7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蒲岐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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