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等 4 部门关于印发《乐清市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时间: 2022- 11- 09 信息来源: 教育技术中心 字体:[ ]

乐教技〔2022〕4 号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确保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安全、有序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温州市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特制定《乐清市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公安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       

乐清市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指导意见(试 行)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参见《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年)》《剧毒化学品目录(2020年)》《易制毒化学品名录(2021 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 年)》。中小学校原则上不使用剧毒化学品。中小学校化学药品是理科实验教学的必需品,加强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校园安全的必然要求与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领导

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既是完成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又是校园安全的重要工作,涉及多部门综合管理,必须建立全方位联动机制,形成综合性效能,各部门应承担相应职能与职责,共同做好管理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本指导意见的宣传贯彻,统筹领导,切实指导各中小学校做好本指导意见的实施,组织对辖区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建设、管理情况检查与评估,将中小学校危化品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常规教学完成情况和学校安全工作的考核。公安部门协同教育部门做好校园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的指导工作,协助开展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法制教育和培训活动。

生态环境部门协同教育部门,指导各中小学校做好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残留物)的处置,管理和指导有资质的企业(单位)为中小学校科学处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残留物)。应急管理部门协同教育部门开展中小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各中小学校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教务处为具体执行部门。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在条件建设、制度建立、人员配备、科学管理、正常使用、安全研判、科学评价等方面全面落实。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对标检查,有效整改,及早达标。

二、完善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各校要根据《中小学实验室规程》(2009)要求,制订符合本校实际的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管理到位;要加强对学生危险化学品使用、实验操作的安全教育,防止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严禁在没有教师指导的情况下让学生独立使用危险化学品开展实验活动。

(一)实验室管理人员、教师和实验员应具备必要的危险化学品专业知识和基础技能,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分类、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方法。

(二)学校应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责任分工;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出入库、使用、收集处置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特殊管理制度等;实验室管理人员、教师、实验员和学生的教育培训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和考核制度。实验室应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实验安全守则;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个体防护装备、消防器材的配备和使用制度;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采购管理

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确定具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采取定点购买,各中小学校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购买。原则上危险化学品一年购买 2 次,购买后由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运输规定统一配送到中小学校,学校采取双人接收和验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向学校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方便老师查阅,并做好技术指导。各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 154 号)》等规定,制定本校“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确定专人负责购买与接收管理工作。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应在“浙江涉毒物品管控系统”申报(http://www.ysdwp.com),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在“浙江省公安机关危险物品精准智控平台”申报,并将审批单截图上传至“温州市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平台”(暂用教育内网 10.0.25.127),在平台上登记购买品种与数量。

四、储存管理

(一)危险化学品储存环境建设中学应设置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室,小学可以根据实际设置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柜,统一保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室应设置在建筑物的背阴处,靠外墙设置,防止阳光直射,并远离热源,面积不宜小于 18 平方米,不得与宿舍、食堂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楼梯间等建(构)筑物内,必须与普通化学品储存室、实验室、实验准备室采取防火墙或防火门隔离。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室的实体防范、技术防范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储存室内地面应平整、坚实,配备通风换气、防雷、防静电、防潮、防渗漏、防腐蚀等设施。电气设备应符合电气防爆要求。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备黄沙、干粉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备,消防设备应配置在储存室外。符合防盗安全要求,设置防盗安全门,安全门应设置双锁,并向室外开启,同时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具体治安防范要求参见附件 1。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要求

危险化学品坚持科学分类,按各类化学品特性存储,执行《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 15603-1995)技术要求。坚持“分类、分局(架)、分层”以及“固体放上层、液体放下层、高的放里层、矮的放外层”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与储存时间。存放建议参见附件 2。储存要求特殊的危险化学品(如易潮解,易升华,易分解等),参照该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做好特殊存放。原厂包装未拆封的危险化学品可在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室内依照化学特性分类单独存放,做到安全、科学、整齐。

(三)危险化学品出入储存室管理

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采用双人双岗制,出室领用、入室验收存放均要两人同时参与。危险化学品入室前应按照购买合同(协议)进行检查、验收、登记,包括药品名称、纯度级别、规格、数量、包装标准、保质期、危险标志、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等等均需核对无误。危险化学品包装必须完好无损。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开封、清点须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外进行(如实验准备室),分类运入储存室,分类存放。领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按需求量整瓶运送到实验准备室,不得在储存室内进行分装。

(四)危险化学品账册管理

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室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入室、领用、回收、报废台账及危险化学品盘点台账,台账资料必须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至少保存 3 年。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应另制账册,单独记录。应当将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入室储存、日常检查、领用、处置等信息及时录入到“温州市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平台”。

(五)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室人员管理

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室必须有两名专(兼)职实验教师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实验教师上岗前应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定期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化学品安全管理、危废(残)物处置、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五、使用管理

中小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保管具体参见《教学实验用危险固体、液体的使用与保管》(GB/T 28920-2012)。

(一)使用场所要求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是指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准备室、学生实验室、实验教学(实践)活动室等场所。应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职〔2015〕168 号)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和入侵报警装置,设置消防设备,应急洗眼设施,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识和应急处置方案。

(二)实验操作安全要求

学生实验操作前,指导老师应将所接触的化学品的安全技术、实验内容全面地向所有参与实验的学生作详细介绍,确保学生知晓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等情况,并及时介绍实验残留物的处置方法。参与实验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佩戴必要的防护品。教师和实验教师在分装或稀释配制的化学试剂容器上应粘贴清晰的标签。液体试剂标签应注明化学品名称、浓度和配置时间,固体化学品应注明化学品名称。

(三)危险化学品领用与回收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与退回由教师和实验教师负责,实行双人领取,双人退回,不得由学生领用和退回。危险化学品领用以满足当次实验用量为准。实验结束后,应将剩余危险化学品及时退回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应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品种、规格、领取数量、使用量、退回数量、用途、领取日期、退回日期、经手人等信息。

六、废弃物处置管理

危险废弃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以及可能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所有化学废弃物,包括:学校储存的过期、失效、报废的危险化学品,实验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残留物),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器皿、耗材等,均应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学校应贯彻落实《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安〔2019〕30号)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环乐〔2021〕19号),并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0—20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国家有关规范,做好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工作。教师应指导学生做好实操操作产生的化学药品残留物分类收集,并做好分类存放。实验洗涤水应通过专用管道进入沉淀池经过过滤、沉淀、中和后排入污水管道。鼓励和支持学校自行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净化和达标处理,切实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回收再利用价值的化学品应尽量回收利用。

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学校应积极派相关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常见实验室事故应急救护方法》等学校实验室常用管理知识,具备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室以及普通化学药品室、实验室、实验准备室等场所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具备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具备相应的人员应急救护能力。学校应建立涉及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人员伤害事故、治安事故、消防事故等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展开演练,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更新完善。实验室要配备常用应急药品。学校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泄漏事故,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科学组织自救,同时报告教育、公安、消防、环保、应急、卫生等部门协助处置。处置结束后,查找原因,明确责任,查漏补缺,实施整改。

八、管理水平考核

各中小学校要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不定期对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情况实施检查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学校整改到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理科实验教学、学校综合绩效等考核、并纳入创建现代化学校的重要指标。


附件:1.中小学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室治安防范要求

2.常见危险化学品分类分柜储存建议



附件1


中小学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室治安防范要求 

防范

类别

要求

备注

人力防范

设置治安保卫机构

应将设置情况报所在市公安机关备案

配备治安保卫人员

设置保管员

治安保卫人员、保管员每月应有治安培训并记录

设备设施防范(小剂量存放场所)

储存室

设置乙级防盗门

监控视频图像应与市教育局、属地公安部门联网

防入侵报警装置

专用储存柜

出入口视频监控装置

专用储存柜视频监控装置

专用储存柜机械防盗锁

保卫值班室

校内安全视频监控装置

出入口设置安全防盗门

窗口设置实体防护措施

安防监控

中心

单独设置或设置在保卫值班室内

校内安全视频监控装置


出入口控制装置



附件2

常见危险化学品分类分柜储存建议

一、易制毒化学品柜储存建议

危化品名称

性质

可同层

浓盐酸

第8.1类 酸性腐蚀品

浓硫酸

第8.1类 酸性腐蚀品

液溴

第8.1类 酸性腐蚀品;强氧化剂

可同层

丙酮

第3.1类 低闪点易燃液体

甲苯

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备注:高锰酸钾,属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按照化学性质储存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柜1

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柜储存建议

(一)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柜1

危化品名称

性质

可同层

过氧化钠

氧化性固体,类别1

氯酸钾

氧化性固体,类别1

重铬酸钾

氧化性固体,类别2

硝酸银

氧化性固体,类别2

硝酸钾

氧化性固体,类别3

高锰酸钾

氧化性固体,类别2

硝酸铵1

第5.1类 氧化剂

可同层

双氧水

(1)含量≥60%氧化性液体,类别1 (2)20%≤含量<60%氧化性液体,类别2(3)8%<含量<20%氧化性液体,类别3

浓硝酸2

氧化性液体,类别3

备注:1.硝酸铵,属于爆炸品,按照化学性质储存在此柜,应妥善密封保存

2.浓硝酸,具有易挥发性,应单独密封保存


(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柜2

危化品名称

性质

可同层

镁粉

粉末: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2

铝粉

有涂层:易燃固体,类别1
  无涂层: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2

镁条

丸状、旋屑或带状:易燃固体,类别2

易燃固体,类别2

金属钠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金属钾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锌粉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碳化钙

第4.3类 遇湿易燃物品

备注:1.碳化钙不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按化学品性质存入此柜

三、其他危险化学品柜储存建议

(一)易燃品柜

危化品名称

性质

可同层

乙醛

第3.1类 低闪点易燃液体

二硫化碳

第3.1类 低闪点易燃液体

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二甲苯

第3.3类 高闪点易燃液体

煤油

第3.3类 高闪点易燃液体

石油醚

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乙酸乙酯

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丙酸乙酯

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N,N,N′,N′-四甲基乙二胺

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无水乙醇

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工业酒精

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甲醇

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二)腐蚀性化学品柜

危化品名称

性质

可同层

磷酸

第8.1类 酸性腐蚀品

乙酸

第8.1类 酸性腐蚀品;易燃液体 类别3

甲醛

第8.3类 其它腐蚀品;易燃

可同层

氧化钠

第8.2类碱性腐蚀品

氢氧化钠

第8.2类 碱性腐蚀品

硫化钠

第8.2类 碱性腐蚀品

氨水

第8.2类 碱性腐蚀品

可同层

氯化铁

第8.1类 酸性腐蚀品

氯化铜

第8.3类 其它腐蚀品

次氯酸钠

第8.3类 其它腐蚀品

(三)毒害品及其它储存柜

危化品名称

性质

可同层

氢氧化钡

第6.1类 毒害品

氯化钡

第6.1类 毒害品

苯酚

第6.1类 毒害品

乙酸铅

第6.1类 毒害品

溴乙烷

第6.1类 毒害品

丙烯酰胺

第6.1类 毒害品

四氯化碳

第6.1类 毒害品

二苯胺


对氨基苯磺酸


硼酸


硫酸镍


红磷


氯化钴


可同层

亚硝酸钠

第5.1类 氧化剂,有毒

过硫酸铵

第5.1类 氧化剂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