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无疫商场、超市”创建工作方案
|
|
各大型商场、超市: 为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提升我市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保供能力,强化风险预防和早发现,筑牢疫情防控坚强堡垒,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浙江省“无疫商场、超市”建设工作方案》和《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无疫商场、超市”创建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市防控办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无疫商场、超市”创建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慎终如始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全力构建严密高效、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 12 月中旬前,全市“无疫商场、超市”覆盖率达到 80%以上,疫情发生时各地低风险区内 80%以上商场、超市能正常营业,高风险区内 80%以上的商场、超市具备一定的保供能力,高、低风险区内未完成“无疫商场、超市”创建的商超原则上不得营业。 三、创建标准 全市 2000 平方以上的商场、超市作为此次“无疫商场、超市”的创建对象,根据企业创建情况按比例对企业深化组织体系建设、全面管住人员、追得到进口商品源头、消费环境全时全空间无疫、提升疫情实战能力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赋分,总分 100 分,并设一票否决事项(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2年11月27日前) 召集全市商场、超市开展动员部署会,明确创建任务。各商场、超市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创建责任。 (二)商场、超市自查自评(2022年12月1日前)。 商场、超市对照相关建设标准,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及自评。自评合格后,填写申报表(附件1、2)向我局科室进行申报。 (三)核查验收(2022年12月5日前)。 我局将根据“无疫商场、超市”建设指导标准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对未通过核查验收的,提出限期整改方案,并于2022年12月8日前完成复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商场、超市要把无疫商场、超市创建工作作为常态化防控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广泛动员员工、志愿者等共同参与无疫商场、超市建设工作。 (二)加强系统落地。全省商场、超市疫情防控精密智控系统(浙江省生活必需品保供在线)既是“无疫商场、超市”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战时指挥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支持系统之一,各商场、超市要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抓紧加快录入相关信息。 (三)强化督查指导。我局相关科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严禁“只申报、不建设”。要强化工作指导,帮助商场、超市落实好“无疫商场、超市”创建各项工作要求。 附件:1.乐清市商场、超市(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名单 2.温州市“无疫商场、超市”创建评分表 乐清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