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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无疫商场、超市”创建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8/2022-22205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5
  • 有效性:
  • 有效

各大型商场、超市:

为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提升我市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保供能力,强化风险预防和早发现,筑牢疫情防控坚强堡垒,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浙江省“无疫商场、超市”建设工作方案》和《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无疫商场、超市”创建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市防控办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无疫商场、超市”创建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慎终如始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全力构建严密高效、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 12 月中旬前,全市“无疫商场、超市”覆盖率达到 80%以上,疫情发生时各地低风险区内 80%以上商场、超市能正常营业,高风险区内 80%以上的商场、超市具备一定的保供能力,高、低风险区内未完成“无疫商场、超市”创建的商超原则上不得营业。

三、创建标准

全市 2000 平方以上的商场、超市作为此次“无疫商场、超市”的创建对象,根据企业创建情况按比例对企业深化组织体系建设、全面管住人员、追得到进口商品源头、消费环境全时全空间无疫、提升疫情实战能力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赋分,总分 100 分,并设一票否决事项(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2年11月27日前)

召集全市商场、超市开展动员部署会,明确创建任务。各商场、超市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创建责任。

(二)商场、超市自查自评(2022年12月1日前)。

商场、超市对照相关建设标准,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及自评。自评合格后,填写申报表(附件1、2)向我局科室进行申报。

(三)核查验收(2022年12月5日前)。

我局将根据“无疫商场、超市”建设指导标准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对未通过核查验收的,提出限期整改方案,并于2022年12月8日前完成复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商场、超市要把无疫商场、超市创建工作作为常态化防控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广泛动员员工、志愿者等共同参与无疫商场、超市建设工作。

(二)加强系统落地。全省商场、超市疫情防控精密智控系统(浙江省生活必需品保供在线)既是“无疫商场、超市”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战时指挥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支持系统之一,各商场、超市要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抓紧加快录入相关信息。

(三)强化督查指导。我局相关科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严禁“只申报、不建设”。要强化工作指导,帮助商场、超市落实好“无疫商场、超市”创建各项工作要求。


附件:1.乐清市商场、超市(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名单

2.温州市“无疫商场、超市”创建评分表



乐清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25日



乐清市“无疫商场、超市”创建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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