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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2022年水库移民后扶资金项目联合购置物业(一、二期)计划的函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8/2022-222267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文号:
  • 乐民办〔2022〕157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19
  • 有效性:
  • 有效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下达 2022 年度乐清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乐民办〔2022〕39 号)《关于下达 2022 年度乐清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乐民办〔2022〕124 号),经研究决定,变更2022年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扶资金项目计划的联合购置物业(一期)、联合购置物业(二期)项目标的。原拟购买海上明月南区商铺 1090 ㎡,总投资1158.05万元,移民计划补助1158.05万元。现变更为购买中金汇商铺500.31㎡,总投资1158.05万元,移民资金计划补助1158.05万元。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民办〔2022〕157号关于变更2022年水库移民后扶资金项目联合购置物业(一、二期)计划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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