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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 2021-2022 年度第一批乐清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9/2022-222372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发布机构:
  •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0
  • 有效性:
  • 有效

一:制定该《通知》的背景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温州市委和乐清市委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市)建设的决定,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我市文化软实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

二:制定该《通知》的目的

助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制定该《通知》的法律法规意见和规范性文件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乐清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2018-2020)》(乐委办〔2018〕51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度乐清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结果的通知》(乐文广旅体〔2022〕59号)。

四:该《通知》的适用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该《通知》实施的资金保障

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要来源,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解读机关: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电话:0577-61880365

联系人:戴辉

关于《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2022年度第一批乐清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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