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余、郑东坐落于柳市镇垟心村的《2-1995-44-3438/030f16619、030006680》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郑余、郑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市镇垟心村, 证号为2-1995-44-3438/030f16619、030006680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余、郑东
202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