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建木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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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彭建木于2022年11月29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淡溪镇 茅垟村 加层2间间(幢)2层层,底层层高≤/m,建筑总高度≤6.00m,占地面积87.85㎡,建筑面积150.50㎡(其中顶层59.15㎡在房屋中间首,挑楼3.500㎡在房屋北首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彭建福拼墙 南至:空地 西至:彭安林拼墙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淡溪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淡溪镇潭头村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1307812),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