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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2-221591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周悦、周兴峰等28户建设用地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12- 07 10 : 23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人周悦、周兴峰等28户,于2022年1205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蒲岐北门街村新建1栋8层,底层层高2.8m,建筑总高度≤23.8m,占地面积521.56,合计建筑面积4231.64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规划留地

南至:规划留地

西至:规划留地

北至:规划留地

注:其中底层架空,建筑面积41.82-8层每层590.44,顶层有电梯设备层计56.76合计建筑面积4231.64;底层层高2.8m,2-8层每层层高3m,房屋总高23.8m;电梯设备层不计算高度层数。

名单:张旭东、胡宋生、徐坚、杨强林、张达、张云威、周毅鹏、黄守羽、胡钱荣、鲍伟、周悦、金志勇、陈乐华、周兴峰、张磊、陈海鸥、臧晨露、王余国、臧德朋、李华华、张旭、张克豹、徐供仁、赵顺强、张宇建、吴寿海、杨丙忠、王哈哈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清湾港区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蒲岐镇高速路口对面联贺大楼5楼,联系电话:57573328),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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