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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2-221593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彭安林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12- 07 10 : 26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人彭安林20221129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淡溪镇 茅垟村 加层2间(幢)2层底层层高≤/m,建筑总高度6.00m,占地面积87.85㎡,建筑面积150.50㎡(其中顶层59.15㎡在房屋中间首,挑楼3.500㎡在房屋北首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彭建木拼墙

南至:空地

西至:彭顺汉拼墙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淡溪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淡溪镇潭头村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1307812),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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