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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建东建设工程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12- 07 11 :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人翁建东20221130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柳市镇(街道)七里 补办拆建、扩建、补办3间楼梯间局部,底层层高≤ 3.75 m ,建筑总高度≤ 15.87 m,占地面积120㎡,建筑面积7.43 ㎡(其中顶层在          ㎡,挑楼在        ㎡)。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通风巷                  南至:

西至:通风巷;                  北至:道坦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市自然资源所(分局) 申报,地址: 柳市镇柳江路887号;联系电话: 55661729),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翁建东.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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