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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即投产 助企开门红 乐清企业投资项目极简高效审批服务模式再创新

发布日期: 2022- 12- 07 20 : 26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的浙江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两条崭新的生产线开始运作试生产。“得益于乐清各部门审批流程的优化,企业实现竣工即投产,比原计划提前了4个月投产,为企业节约近500万元的建设成本。”浙江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其方兴奋地说。

新日电动车是一家上市企业,在乐清经济开发区刚竣工的生产基地是乐清市招商引资项目,一幢崭新的厂房于日前通过了预验收。该项目的提前投产,得益于乐清市试行的工业厂房“竣工即投产”改革。

针对浙江新日电动车“竣工即投产”试点项目,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住建局、资规局等部门,通过提前“技术交底”、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实行分期验收、全程指导监督等方式,做到服务前移,提高验收效率。

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使该项目提前投产,我市组建工作专班,在施工前期提前介入,做好服务指导,同时对该项目采取分层、分段、分幢验收的方式,使得项目在未封顶的情况下也能迅速进入完工后的楼层装修。在资料审查方面,创新推行“承诺+容缺制”,对诸如电梯、智能、消防设备等第三方检测耗时较长验收的,资料实行承诺后容缺受理,在竣工验收前一边整改一边补齐技术资料,有效压缩了审批时间。预验收通过后,企业即可开展试生产,实现了验收模式由原先的先验收后投产到现在的先投产后验收转变。

近年来,乐清市持续深化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极简高效审批改革,相继推行了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拿地即开工”、标准地+承诺制等改革举措,有力地提升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浙江新日电动车生产项目“竣工即投产”改革试点,为接下来进一步优化项目验收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竣工即投产”改革提供了经验样本。

下一步,乐清市相关部门还将在该项目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实施方案,优化相关操作流程,进一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极简高效审批改革,让更多的企业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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