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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冬送温暖·真诚帮扶”关爱新居民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54/2022-22181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新居民〔2022〕4号
  • 发布机构:
  • 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温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精神,积极回应流动人口最现实的关切期盼,切实增强新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为乐清在“两个先行”新征程上全力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提供服务保障,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决定开展“冬送温暖·真诚帮扶”关爱新居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

二、主要内容

(一)助力疫情防控和稳岗生产

1.不折不扣落实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做好重点场所管控、人员劝导、政策宣传、值班值守等工作,以快制快,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将岁末年初人员大量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降至最低。同时,发动新居民群体主动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守护乐清这一共同的家园。

2.为有效应对节后企业用工需求高峰,避免出现大面积“用工荒”,助力企业稳岗生产,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总结近年来复工复产期间招引劳动力工作经验,采取改善食宿环境、免费专车接送等暖心举措,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输入地与输出地的协作互动,促进供求双方有效对接,帮助企业新春平稳复工。

(二)做好返乡期间权益维护服务

1.深入企业(工地)、村居(社区)及车站、码头等新居民比较集中区域,采取开设摊位、布置图文等方式,面对面、点对点开展涉及新居民群体权益的《浙江省居住证》、“浙里新市民”量化积分应用、防电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出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新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乡音调解”“乡情服务”等“以外调外”工作机制,利用“新居民调解室”“老乡民警工作室”、在乐异地商会党组织等加大入企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助力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年底返乡期间工厂、工地等潜在的欠薪、工伤纠纷,确保社会面和谐稳定。

(三)加强留乐过年群体帮扶服务

1.深入调查摸底,掌握真情实况,面向见义勇为、遵纪守法、创新创业、辛勤劳作、为城市建设作出贡献的新居民群体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灵活采取多种关怀慰问形式,送上过冬过节生活物资,努力提升帮扶济困效能。

2.重点关注关爱因工作岗位需要、重点工程建设等原因不能返乡过年的环卫工人、建筑工人、快递外卖小哥等群体,加大慰问力度,帮助大家在乐清过一个祥和的团圆年。

(四)开展精神文明关怀帮扶服务

1.在做好物质帮扶的同时,要加强人文关怀特别是“新二代”群体的精神帮扶工作。通过宣传党和国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优秀新居民创新创业创富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尊重、理解和关爱新居民的良好氛围。

2.通过组织开展新老居民共同参与的知识讲座、书香阅读、交际联谊、文体娱乐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新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新老居民交流互动,帮助他们更好融入乐清大家庭。

3. 年终岁尾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各类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新居民的意见和呼声,增强新居民服务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组织实施平安返乡志愿服务

1.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队伍作用,发动志愿者深入企业(工地)、村居(社区)、车站、高速出入口等区域,为新居民提供防疫政策、路线引导、秩序维护、行李搬运、返乡交通信息、网上订票等咨询和服务。

2.为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公路等地返乡的新居民送上手套、帽子、春联、“福”字等物品,为有需求的新居民提供爱心出租车、顺风车等服务,协助新居民群体平安顺利返乡。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认真筹划,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及时部署、积极协调。

(二)坚持以人为本、真诚服务,了解需求,精心实施,确保实效,助力纾解新居民在生产和生活中碰到的实际困难。

(三)注重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关爱新居民的浓厚氛围。

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宣传服务科,联系人:王雪梅,电话:61887255。


附件:《2022年优秀新居民慰问活动名额分配表》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局4号关于开展“冬送温暖·真诚帮扶”关爱新居民活动的通知.pdf


乐清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8日


附件:

2022年优秀新居民慰问活动名额分配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名 额

序号

乡镇(街道)

名 额

1

柳市镇

16

15

芙蓉镇

1

2

虹桥镇

6

16

清江镇

1

3

北白象镇

8

17

雁荡镇

1

4

城南街道

3

18

大荆镇

1

5

乐成街道

2

19

蒲岐镇

1

6

城东街道

2

20

南岳镇

1

7

街道

3

21

南塘镇

1

8

白石街道

2

22

安徽商会

1

9

盐盆街道

2

23

湖南商会

1

10

石帆街道

2

24

湖北商会

1

11

磐石镇

2

25

重庆商会

1

12

淡溪镇

2

26

赣商商会

1

13

经济开发区

2

27

豫商商会

1

14

天成街道

1

28

贵州商会

1

合计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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