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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管理

发布日期: 2022- 02- 16 15 :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20年,温州乐清湾海事处共受理水上交通事故5起,一般等级及以上事故2起,死亡2人,沉船1艘,直接经济损失(暂定70万元)。一般等级事故四项指标较2019年同期四项指标三升一降,辖区安全形势基本稳定。

通航管理

累计巡航海区45次、港区501次,内河50次,累计巡航时间2029.28小时,分别占年度考核指标112.5%、115.1%、100%、141.2%,有效打击辖区船舶违法作业行为,确保辖区良好的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2020年以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结合小型船舶专项整治、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月活动、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船舶航行安全专项治理、涉海运输内河船集中整治暨“蓝盾3号”等各类行动要求,统筹安排,深入开展专项活动。突出重点时段,结合“亮剑”“蓝盾”等专项行动,安排执法人员现场24小时值守;与VTS中心开展“三位一体”执法联动。与玉环海事处、交通运输局、海警局等开展24次联合执法,形成聚监管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开展“非接触式”检查51艘次,开通绿色通道助力民生物资运送;加强源头管理,形成安全氛围。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走访约谈和安全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全年共立案违法案件816起,处罚金额505.342万元,有效打击了辖区水域各类违法行为。

应急保障

按照《温州海事局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须知》的规定,做好应急待命工作,安排执法人员和艇员24小时待命,做到能随时出艇抢险救助。2020年,共接警41起,参与搜救行动36次,遇险人员70人,遇险人员获救67人,人命救助成功率95.71%。为提高应急搜救能力,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演练,多次联合辖区瓯江搜救志愿者船舶开展综合消防、救生演习,提升水上搜救志愿者应急应变能力,强化搜救单位之间的联动机制。为有效防御台风对辖区影响,联合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七都大桥北汊桥等施工作业单位开展船舶撤离、人员落水、防台应急演练,提高防台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施工作业单位防汛防台安全责任意识。

辖区水工管理

2020年,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共9个,对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乐清湾港区C区等重点项目,制定水工监管计划,施工前召开安全管理协调会,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开展宣贯培训,强化施工作业单位安全意识,加强对水工作业的船舶现场监管,加大对未经审批擅自进行施工作业和不合格船舶参与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走访、约谈等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解决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前介入乐清湾港区C区建设,持续派发项目码头巡查和水工监管任务,保障重大项目水上安全;对小门LNG项目,实行施工船舶备案制度,严把准入关;协调解决施工船与客渡运船、危险品船航线交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开展。

航运公司管理

共有各类航运企业12家(体系公司8家、非体系公司4家),其中油运公司5家,属于乐清行政区域内有管理权限的航运单位8家。按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辖区航运公司进行走访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年共走访航运公司35家次,发现缺陷81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与建议,促使航运企业加强企业源头管理,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船舶管理

加强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共开展FSC船舶安全检查初查272艘次,其中1万总吨及以上船舶初查49艘次,发现并纠正缺陷338项,共滞留船舶12艘次。开展船检质量监督检查41艘次,发现涉嫌船检质量缺陷船舶5艘次,提高辖区船舶安全状况。加强客运秩序管理。推动客运企业升级身份读取设备,在小门至鹿西航线上率先全面实行“实名制”购票制度,全面落实旅客对号入座,杜绝旅客超载现象。在“鹿瓯”等客船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实现公司、船员对船舶客运智能化管控,加强客渡运“一对一”监管和节假日“站高峰”管理,严格实施客渡船安检和日常检查,确保消除客运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开展水上休闲船艇安全治理和集中整治“双月攻坚”行动,梳理排查乐清市无证休闲船艇59艘次,采取吊离上岸处置措施,无证船艇处置率100%。开展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对已休眠159艘次、未休眠67艘次船舶分别采取针对性措施。协助开展打击走私专项行动,2020年联合市打私办开展深夜值守26次,查获走私冻品船舶1艘。

季节性管理

部署“七节”等重大节假日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检查辖区客渡船,保证节假日前100%完成参与营运客渡船的安检和复查,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重点时段客渡运码头“站高峰”,在节日期间专门安排执法人员巡查辖区重要客渡运码头,确保辖区客渡运安全;加强对主要水域的巡航力度,做好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待命工作。

防台工作

根据《乐清市水上防台应急预案》,承担乐清市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按照乐清市政府、温州海事局防台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早准备、早排查、早落实的原则,持续做好各项防台工作。配合修编《乐清市水上防台应急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及沿海乡镇的职责,提升水上防台综合效力。在台风季来临之前,全面排查辖区防台情况,做到底子清、摸得透。在2020年防台工作中,针对辖区长期处于停航状态的22艘采砂船及70余艘走私扣押船存在的防台重大安全隐患,分别向温州市水上防台分指挥部、温州海事局和乐清市政府、乐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进行专题汇报,成功将该隐患治理纳入《温州市防汛防台减灾救灾50条措施》。通过推进船舶注销审批,及早部署拆解等防台应急措施,及时消除防台隐患,2020年在第4号台风“黑格比”正面登陆乐清时,未发生船舶沉船和人员伤亡事故,实现了“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台目标。

危防监管

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油船162艘次,化学品船18艘次,液化气船60艘次。加强对船舶垃圾接收等涉污作业检查91艘次,督促辖区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严格落实《温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开展联合检查两次。推进乐清湾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应急联防体扩建。2020年吸纳乐清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联防体新成员,囊括3个大型码头和1家清污单位,同时利用乐清市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深化属地政府共享共建,推动联防体壮大优化,提升船舶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到港船舶防污染检查,全年查获未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案件2起,开展燃油取样205艘次,查处燃油超标案件2起。

(詹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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