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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管理

发布日期: 2022- 02- 16 14 : 21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全市共有涉辐射单位116家,其中放射源使用单位3家,在用放射源共12枚,其中II类放射源2枚,IV类放射源10枚,主要用于阀门行业的金属探伤、带钢行业的测厚作业等。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13家,其中II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7家,其余均为III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全市辐射总体环境质量维持良好状况。

许可证核发

依法加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许可管理,严格源头管控和依法依规审批。受温州市局委托,负责核发生产、销售、使用III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全年共核发14个辐射许可证,其中III类医用射线装置13个,宠物店射线装置1个。

射线装置监管

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医疗机构射线装置的管理,定期加强与辐射管理人员的沟通和联系,告知各医院对应急增加CT、车载CT、移动DR等射线影像设备,在保障使用场所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标准前提下,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项目,予以补办手续。

辐射安全核查

以大数据为引领,推动辐射监管创新,确保全市医疗机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全部纳入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管理,完成辐射单位上年度评估报告审核和上传系统。排查系统内所有企业信息,督促企业完善信息共210家次,涉及十大项内容。已要求所有企业整改到位,完善所有信息。

隐患排查

对重点单位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对个别单位存在生产车间场地有杂物堆放、辐射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意识较差、辐射警示标志陈旧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日常监管

结合监督检查、辐射项目“双随机”抽查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加强辐射单位的监督监管。重点加强涉源单位的监管,充分发挥放射源自行监控系统作用,督促涉源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确保放射源绝对安全。

废源收贮指导

积极协助1家企业对1枚放射源进行安全收贮,并办理备案手续,有效保障辐射安全工作,确保辐射安全事故零发生。

(陈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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