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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发布日期: 2022- 02- 16 10 : 49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全市有小学86所,在校学生10.98万人,有初中59所,在校学生4.56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毕业生升学率均达100%;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均达100%;“三残”适龄儿童入学率99.1%,符合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入学率100%。

阳光招生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录取采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超出招生计划的12所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公办学校根据“住、户一致,免试就近”原则,采取网上报名、分期分批审核录取、超额公开摇号、统筹调剂的办法,分阶段分批次完成招生录取。2020年秋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招生34244人:小学18618人,其中民办小学2296人;初中15626人,其中民办3754人。

校内托管

出台全市学校午后托管服务政策,破解“三点半”难题。统一核定区域内托管服务收费标准,按成本向家长收费,并在“乐清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开通校内托管服务报名缴费功能,实现托管服务手续全部在线办理。全市已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初中、小学130所,占比90.28%,参加学生10.03万人。2020年下半年,为完善校内托管机制,加强对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管理,开展为期三个阶段的专项整治活动。

“小而优”学校建设

推进乡村“小而优”学校建设列为教育重点工作,出台“1+4”指导性文件,强化投入机制保障,加大小规模学校和薄弱学校的资金投入。2020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余万元,用于“小而优”项目建设;优先关心乡村教师,为乡村学校提供评先评优优惠政策和师资后备力量;夯实课堂阵地,助力小班化教育项目推进;推进城乡学校集团化办学,以“教研共修、资源共享”方式,助推乡村学校与优质学校结成联盟。创成温州市级乡村“小而优”示范学校2所、乐清市级乡村“小而优”示范学校6所,乐清市级乡村“小而优”达标学校6所。

初中学校全面提升

坚持“城镇扩源、农村提升、精准施策、分类指导”等多措并举策略,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增值评价工作,建立质量奖惩机制。出台《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乐清市新居民子女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

互联网+义务教育

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印发《乐清市教育局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域内结对帮扶学校增加到94所(其中包含市域外5所),覆盖61所乡村学校、24所小规模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形成多校联合、多方联动、多样发展的办学格局。2020年,全市累计建成录播教室54个,其中打造精品录播教室10个,结对学校开展城乡同步课堂开课3050节,参与师生数36584人次;开展远程专递课堂、教师网络研修、名师网络课堂2859节(次),宣传报道269篇。

集团化办学

深化“紧密型”办学类型,实施“名校+新校”“强校+弱校”的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和辐射范围。至年末,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实现全覆盖,集团化成员学校133所,占比93.66%。推动“1+N”集团化联盟校融合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思想、管理机制、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研培训等方面,优化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和体系,形成温州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乐清模式”。

(陈培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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