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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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根据《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试行)》(乐经信〔2020〕26号)、《关于进一步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乐委发〔2020〕6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乐清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并依法纳税; (二)项目均需在2021年度获得; (三)企业最新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需为B或B以上; (四)企业积极配合统计工作,根据要求在浙江省经信委数据服务平台(地址:https://qybyc.jxt.zj.gov.cn/zhiflow-pc/#/zlbLogin)填报相关数据。 二、项目类型及奖励标准 (一)软件著作权奖励 企业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件奖励1500元,每家企业最多奖励1.5万元。 (二)软件企业奖励 企业获得软件企业评估证书,或经省经信厅核定的软件企业,奖励5万元。 (三)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奖励 企业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CMM(CMMI集成)三级、四级、五级认证,分别奖励15万元、30万元、60万元。 (四)首版次软件产品 企业研发的产品被认评委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奖励50万 元。 (五)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 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不含嵌入式软件)首次突破200万元、500万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经税务部门认定后,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方式及其他事项 (一)请各镇街、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注册后选择乐清地区,选择相关奖励项目按照指南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前四类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6日,第五类项目申报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20日,逾期系统关闭,停止受理。 (二)企业所获奖补资金总额以2021年度的地方综合贡献度为上限。 (三)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数字化推进科,电话:61522625; 为方便集中答疑,请添加QQ群607210984。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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