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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发布日期: 2022- 02- 21 10 : 22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20年,市检察院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被温州市检察院评为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年发布案件信息3424条、法律文书2163份,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召开案件公开听证17场次,200余名代表委员受邀共同参与检察办案工作。市检察院连续6年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检察追凶录”栏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微信栏目,办理的朱某某等2起“寻亲”案例受到社会关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予以宣传报道。

疫情防控

面对疫情,市检察院第一时间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发布疫情防控“八条通告”,对涉疫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共提前介入5件,批捕7人,起诉12人,2天时间审查起诉温州市首例涉疫口罩诈骗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组建党员先锋队,派出500多人次到一线协助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医药用品市场专项检查监督;及时编发涉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手册。

民营企业司法保护

落实“六稳”“六保”,出台司法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制定服务乐清市“六重”清单项目惠企助企机制,建立涉企案件特约监督员制度,携手市工商联、华东政法大学建立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研究基地。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成立驻省电气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站,联合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刑事立案19件51人,办理的朱某某等假冒、销售假冒“ABB”高压断路器产品案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秉持“审慎、谦抑、善意”司法理念,对涉民企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3件,依法不捕不诉46人,建议适用缓刑19人。防范金融风险,追诉涉嫌洗钱罪漏犯2名,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成功办理卓某某等人虚假诉讼系列案57件,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扫黑除恶

开展“六清行动”,打好“百日攻坚”大会战,办理涉案183人的“义乌套路贷”案件获评全省精品案例,1名干警被授予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全年批捕27人,起诉86人,追诉漏犯3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4件,高昌顺等一批涉黑涉恶人员依法受到严惩。推进“黑财清底”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建议审判机关对多起涉黑恶案件采取没收财产措施,提出纠正意见34件,助力被执行财产应执尽执。

助力县域治理

开展精准扶贫攻坚,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建立脱贫攻坚工作协作机制。开展最低生活保障金专项检察监督,确保低保金精准发放。对23位家庭困难案件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9.5万元。联合江西鄱阳检察院对2位建档贫困户开展“造血式”帮扶被国家级媒体报道。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调研信息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动相关领域、行业的源头治理,对重点关注的乡村治理、资源保护、社会治安等领域制发检察建议,助推社会综合治理。

诉源治理

融入市矛调中心工作,推动涉检信访“最多跑一地”。抓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办理来信来访422件;细化轻微刑事案件不捕不诉标准,全年不捕不诉1547人,不捕率40.9%,不诉率20.5%。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审结案件2049件3031人,适用率93.9%。践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理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契机,联合市普法办送“典”进村入乡宣讲23次,推动普法深入“最后一公里”。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全年不批捕67人,不起诉46人,开展帮教92人次,心理测评疏导107人次。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零容忍,立案监督、追诉一起强奸、传播淫秽物品案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案例,支持被侵害后出现精神障碍的未成年被害人起诉索赔精神损失得到审判机关支持,刑事诉讼监督经验做法在全省未检工作会议上交流。探索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开展母婴用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诊所药店儿童药品管理等专项公益诉讼行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涉案单位或个人纠正违法、停止侵害、改进履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市教育局制定检校合作机制,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堤坝。

检察机制创新

创新基层检察权运行新模式,组建检察专员办案组支持东干河铁腕治水攻坚,被省委政法委专刊转发推广。创新“醉驾”治理方式,将醉驾不起诉案件引入交通志愿服务机制,202名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参与公共交通安全管理。

刑事检察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年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501件2180人,批准逮捕961件128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17件3231人,起诉1643件2560人,批捕起诉人数分别下降31%、13%。强化刑事检察主导责任,监督立案29人,监督撤案16人,纠正遗漏罪行38人,追加逮捕起诉32人,其中2人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1起13人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报道;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7件,提请刑事抗诉获改判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清理判实未执罪犯55人、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违规28人,审查暂予监外执行51件,提出不同意见12人;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18件,清查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38人。以村社换届为契机,联合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出台文件规范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共同发布农村干部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深化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案件比”由2.39降至1.21。

民事检察

做优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再审改判13件。办理的牟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入选最高检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做强审判程序监督,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23件,创新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监督快速审查办理机制,被省院转发。做实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23件,对600余件民间借贷纠纷等类别执行终本案件开展执行专项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

立案办理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监督等案件47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均被采纳。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树立“双重监督”理念,联合市法院、市司法局出台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意见,构建多部门通力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格局,全年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7件,对3件行政非诉执法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公益诉讼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机制性保障,初步形成公益诉讼保护社会大格局。全年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3件,其中重特大案件38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3份,回复整改率100%。开展东干河“守护美丽河湖”专项监督,该流域系列案件听证会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优秀听证会。建立突发事件公益诉讼及时介入长效工作机制,该经验做法在全国“公益诉讼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作主题交流。

(张慧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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