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合唱、群舞、朗诵、戏剧、立体造型、美育成果展示和微电影比赛的通知
时间: 2022- 02- 21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科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四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22〕4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1学年全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乐教学〔2021〕1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合唱、群舞、朗诵、戏剧、立体造型、美育成果展示和微电影比赛,现将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唱、群舞、朗诵和戏剧比赛

(一)合唱比赛

1.参赛要求

(1)根据不同学段分小合唱(表演唱)和合唱两组进行;小合唱(表演唱)人数为4-15人(含伴奏,伴奏必须为本校师生),演唱一首歌曲,不设指挥,不得伴舞,一律钢琴伴奏(表演唱除外),无扩音设备,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合唱队员人数为16-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伴奏、指挥必须为本校师生),演唱2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如有国外作品,需提交中文翻译电子稿,注重作品思想性。

(2)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

2.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22年4月16日。

(2)比赛地点:乐清市外国语学校报告厅。

(二)群舞比赛

1.参赛要求

(1)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举行;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少儿舞蹈要体现少儿特点,表现童心童趣。

(2)鼓励本校师(在岗)生(在籍)原创参赛作品,原创作品需要提供创作说明并出具学校证明,评审时将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外聘人员原创或改编的参赛作品不列入加分范围。

(3)舞蹈比赛使用统一的背景灯光。

2.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22年5月14日。

(2)比赛地点: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小学分校

(三)朗诵比赛

1.参赛要求

(1)朗诵作品文体不限,内容健康,须使用普通话,人数4—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报名时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稿。

(3)原创朗诵不加分。

2.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22年5月21日。

(2)比赛地点:乐清市实验小学滨海校区报告厅。

(四)戏剧

1.参赛要求

(1)人数4至12人(含伴奏),节目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形式包括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

(3)本校师(在岗)生(在籍)原创作品在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外聘人员原创作品或改编作品不列入加分范围。

(4)温州市级比赛承办单位只提供统一的舞台背景(LED背景,参赛选手如需使用,则提供常见可播放的音、视频格式文件、PowerPoint格式文件)、桌椅,其它道具自备。

(5)道具高度不超过1.5米,宽度不超过60厘米,长度不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公斤。

(五)报送说明

1.各校需填写《2021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合唱、舞蹈、朗诵和戏剧比赛节目报送表》(附件1)、《2021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合唱、群舞、朗诵和戏剧比赛节目汇总表》(附件2)、《2021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合唱、群舞、朗诵和戏剧比赛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姓名(1至3人),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 合唱项目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8日,群舞、朗诵、戏剧项目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6日;每校每项目每组别限报1支队伍(省级艺术教育实验学校可增报1个名额,逾期不予补报)。市属学校、民办高中直接向市教育局学生科上报,各小学、初中(包括民办)先上报各所在学区,由学区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学生科;邮箱:yishu51314297@126.com,联系人:连老师,联系电话:61526715。

3. 戏剧项目以U盘或移动硬盘形式报送。内容必须是2022年录制,MPG、AVI等视频数据格式,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将取消资格。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并以“学校+节目名称”命名。视频节目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二、美育成果展示

此项目坚持普及性、群体性原则,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以体现校本化、生本化、常态化的学校美育教育成果。

(一)班级综合才艺展示

1.作品要求

(1)含班级合唱(如班歌或校歌等)、班级合奏、班级集体舞、班级课本剧、班级群诵等,参加学生必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伴奏或指挥必须是本校师生。

(2)艺术特长班、艺术课程选修班学生、职业学校专业类学生不参加此项评比活动。

2.报送说明

(1)学生综合才艺展示采用U盘或移动硬盘形式报送,文件以“学校+作品形式+节目名称”命名。视频内容必须是2022年录制,使用MPG、AVI等视频数据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码流越大越清晰越好),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将取消评选资格。视频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师姓名。

(2)各中小学于5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学生科(每校每组别限报一个作品,逾期不予补报);联系人:连老师,联系电话:61526715。

(二)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展示

1.作品要求

(1)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评选活动,展现师生校园空间艺术设计能力,展示内容应由学生日常美术作业、校级艺术节优秀学生作品等元素组成,同时作品需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生本文化,营造环境育人、以美化人的校园艺术文化氛围。参赛设计项目要求提交已竣工的原创单体类实景视频及图文。设计类型如下:

①室内设计类:如:学习空间、廊道、展陈空间、功能室、活动场馆空间等;

②景观设计类:如:校园小景观、室外展示区等;

③艺术装置类:如:空间再造装置、作品展示装置、特色资源植入装置。

(2)设计作品必须是学校教师自行设计并布置,自行拍摄、自主配音,体现节能环保理念的艺术创意作品。

2.报送说明

(1)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项目采用U盘附校园创意视觉空间设计报名表(附件4纸质稿)一份形式报送。U盘内建文件夹以学校全称、作者姓名为文件名命名。文件夹内含设计项目的实景介绍拍摄、现场实景图片、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报名表(电子稿)一份。视频介绍需含有片头(项目名称、作者单位、姓名),视频格式为MP4、画面大小为1920*1080,视频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以拍摄项目实景并结合项目解说为主。参赛项目实景照片提供各角度高清照片5张,图片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M/张,必须注明学校及项目名称。校园创意视觉空间设计报名表(纸质稿)须由校长签名和学校盖章后方予以认可。

(2)各中小学于5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学生科(每校每组别限报一个作品,逾期不予补报);联系人:连老师,联系电话:61526715。

三、立体造型和微电影比赛

(一)立体造型比赛

1.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包括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

(2)作品规格:占地面积不超过4开,高度不限。

(3)作品须考虑到连接和粘合的牢固度,并呈现一定的空间感。

(4)作品须一个选手独立完成。

2.评选说明

所有参评作品均不设乐清市级奖项。

3.报送要求

(1)各校需填写《2021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立体造型报送登记表》(附件5),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姓名(1人),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每校每个项目限报3件作品;每件作品需张贴标签(附件6)。

(3)报送时间:3月28日下午2:00-5:00,其他时间不予接收。

(4) 报送地点:乐清市教育局学生科(附件5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ishu51314297@126.com),联系人:连老师,联系电话: 61526715。

(二)微电影评比

1.作品要求

(1)本次微电影大赛分设校园生活类主题、社会民生类两个主题。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富有童趣和青春气息,能够展现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体现当代学生关注社会、关注时代的思想情怀。作品题材不限,各类联欢晚会、运动会等全程摄录、MTV、新闻播报和由照片做成的电子杂志等视频均视为无效作品。

(2)参赛作品要求原创,由学生个人或学生团队独立完成撰稿、拍摄、配音和剪辑成片。采用MPG、MP4、WMV等视频常用格式,清晰度不低于1280*720,文件大小不超过1GB。同期声或配音声音清晰、流畅,如有英文或方言需配上字幕。单片时长不超过15分钟(片头第一帧到片尾上字幕前一帧)。

(3)团队作品演职人员最多10人,指导师最多3人,同一名参赛者只能参与一件作品的创作。为了营造公平的大赛环境,社会影视相关团体或个人不得参与剧本撰写、摄影摄像、后期剪辑、特效处理等,一旦发现取消作品参赛资格;片中涉及到的成人角色可由教师或家长饰演,并在填写报名表时在姓名后加括号注明(成人),成人演职人员不参与评比。

(4)片子中要出现影片名称、学校名称和演职人员名单等信息,且必须与报名表保持一致,具体显现顺序、位置不限。

(5)具体相关报名参赛事项及其它未尽事宜见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2022年微电影大赛参赛页面。

2.报送方式

(1)参赛选手于2022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登录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相关页面,根据上传说明在线上传作品及报名表电子稿和盖章版扫描件(见附件),学校名称需与公章上的名称保持一致。

(2)各校需填写《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微电影比赛报名表》(附件7,经学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4月15日前报送到乐清市教育局学生科。

(3)温州市微电影评比联系人:郑老师,咨询电话:88609881,邮箱:191870856@qq.com,钉钉咨询群:31438515

附件:

附件1:2021学年中小学艺术节合唱、群舞、朗诵和戏剧比赛节目报送表.doc

附件2:2021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合唱、群舞、朗诵和戏剧比赛节目汇总表.xlsx

附件3:2021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合唱、群舞、朗诵和戏剧比赛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4: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报名表.docx

附件5:2021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立体造型报送登记表.xlsx

附件6:2021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立体造型选拔作品标签卡.doc

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微电影比赛报名表.docx

附件8:朗诵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表.doc                

乐清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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