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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乐清市城镇常住居民收支情况简析

发布日期: 2022- 02- 22 10 : 2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城乡居民收入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069元,名义增长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3240元,增长0.3%。具体分析如下:

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收入情况及特点

从收入来源分析,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为33478元、7752元、13591元和12248元,同比分别增长3.3%、0.9%、1.8%和11.2%,四项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分别为49.9%、11.5%、20.3%和18.3%。                     

从收入结构来看,呈现以下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家庭收入的重要部分。2020年,乐清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3478元,相比上年增加1085元,同比增长3.3%,呈低速增长态势,占居民可支配总收入总量的49.9%。2020年首次出现工资性收入占比低于50%,这预示了乐清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结构性变化的开端。

(二)经营净收入增速平稳。2020年乐清市总体经济平稳发展,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752元,相比上年增加71元,同比增长0.9%,增速在四大收入来源中最低,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1.5%,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度不及以往。

(三)财产性收入增长放缓。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于房租收入、利息、红利等。2020年,乐清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3591元,比上年增加237元,同比增长1.8%,占可支配收入的20.3%。

(四)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2020年,乐清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12248元,相比上年增加1234元,同比增长11.2%,占可支配收入的18.3%,较上年提升1.2个百分点。

二、城镇常住居民消费支出情况及特点

2020年,乐清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43240元,比上年增长0.3%,从消费结构看,八大类消费支出的增长态势有正有负。 

(一)从消费构成来看,“吃”和“住”占比超半成。

从消费结构来看,2020年乐清城镇常住居民的八大类消费中,占比最大的是居住类,人均支出11913元,占总消费支出的27.5%,同比增长0.2%;其次是食品烟酒类人均支出11852元,占总消费支出的27.4%,下降1.9%。“吃”和“住”两类消费合计占比超五成,是乐清城镇常住居民的主要消费支出。

(二)从消费增速来看,生活用品及服务增长最快,衣着类降幅最大。

2020年乐清城镇常住居民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人均支出2984元,增长17.6%,增速位列八大类之首。而衣着类消费支出降幅最大,人均支出为2976元,同比下降6.5%,占总消费支出的6.9%。这是由于新冠疫情暴发期间,乐清市常住居民响应防疫要求,春节期间居家隔离,减少了走亲访友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导致一些消费开支减少,其中包含衣着类的消费支出。

(三)从消费结构来看,居住类占比首次超过食品烟酒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占比上升。

恩格尔系数,即食品烟酒类支出占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是衡量居民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一般情况下,生活越富裕,用于食品烟酒的支出比例越小,即恩格尔系数越小,2014年—2020年,乐清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逐年下降,从39.9%下降到了27.4%。居住类消费支出占比则在2020年首次微弱地超过食品烟酒类占比,居住成本成为乐清市城镇居民生活的考量重点。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消费支出的占比上升,增速最快,反映了乐清城镇常住居民渴望高品质生活,并已经开始行动。乐清城镇常住居民的消费结构近7年以来发生了非常明显的变化。


(余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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