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天鹅摩配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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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乐清市天鹅摩配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乐环罚字〔2018〕183号、乐环罚字〔2018〕184号、乐环罚字〔2018〕185号、乐环罚字〔2018〕186号、乐环罚字〔2017〕239号行政处罚案件的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3日 电话:0577- 62577744 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7楼707-3室 邮编:325600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2022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