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阅读器
申请人王乐平于2022年3月9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盐盆镇(街道)樟北村拆建(拆建、扩建、补办)1间6层,底层层高≤ 4.2m,建筑总高度≤19.2m,占地面积41.86㎡,建筑面积289.8㎡(其中挑楼在南、北首38.64㎡).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王乐良共墙 南至:空地 西至:王乐听共墙 北至: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开发区管理所申报,(地址: 创业服务中心813室 联系电话62662930),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