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依法行政 > 行政许可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3/2022-204715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王安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补办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03- 17 16 : 18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人王安明2022317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补办申请,要求在蒲岐华一村补办1间4层,占地面积40.37,建筑面161.48底层层高≤3.26m,建筑总高度12.04m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王安豹拼墙

南至:空地

西至:王朱东拼墙

  北至:小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2022318日至2022328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清湾港区住建所申报,(地址:蒲岐镇人民政府一幢服务大厅3号窗口  联系电话62218105),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