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补办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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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王安明于2022年3月17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补办申请,要求在蒲岐镇华一村补办1间4层,占地面积40.37㎡,建筑面积161.48㎡。底层层高≤3.26m,建筑总高度≤12.04m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王安豹拼墙 南至:空地 西至:王朱东拼墙 北至:小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8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清湾港区住建所申报,(地址:蒲岐镇人民政府一幢服务大厅3号窗口 联系电话62218105),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