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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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到乐清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乐委审办行报〔2021〕4号)后,市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深刻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重大事项决策方面问题 (一)集体决策不合规。 市供销社进一步修订完善《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工作规则》,并出台《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使市供销社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集体决策未严格执行。 市供销社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加强对基层社网点存在“人居、仓库、生产”合为一体、老旧危房出租等安全问题的房产督查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要求,对未整改到位的,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项一项,使上述安全问题,有效得到整改落实。 二、社有资产管理方面问题 (一)租金及代缴费应收未收。 供销公司已收回租金及代缴水费、物业费。 (二)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市供销社已将云鲤路46号-55号、58号-66号等2处房产产权变更至供销公司。 (三)社有资产出租监管不到位。 市供销社出台《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社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加强社有资产出租规范管理。 三、财务支出管理方面问题 制定《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其他问题 (一)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制定《乐清市供销全作社联合社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制度》《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整改实施办法》《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办法》《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二)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市供销社对往来款项挂账原因逐一进行分析,制定具体方案,并对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及时清理。 (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 供销公司已完善近期签订租赁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并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规范合同管理。 (四)未入固定资产账。 市供销社、供销公司已对购置资产补登入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今后,市供销社将严格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以更高标准促进提升工作质效。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