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预算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预算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乐清市卫生健康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乐清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市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市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市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市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市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市牵头工作。 4.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6.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7.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 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8.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办法措施,负责全市妇幼健康体系建设。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 10.组织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1.负责来乐的中央、省领导及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 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健康温州和健康乐清战略,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5. 有关职责分工。①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②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及时通报市卫生健康局,由市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④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乐清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乐清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乐清市妇幼保健院、乐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乐清市人民医院、乐清市卫生监督所、乐清市血站、乐清市中医院10家单位预算。 二、2022年乐清市卫健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乐清市卫健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清市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其他支出。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80566.36万元。 (二)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局2022年收入预算80566.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645.78万元,增长12.02%,主要是疫情防控经费和乡镇卫生院、公共医疗提升专债经费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894.7万元,占99.17%;政府性基金收入671.66万元,占0.83%,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专户资金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0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占0%。 (三)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局2022年支出预算80566.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645.78万元,增长12.02 %,主要是疫情防控经费和乡镇卫生院、公共医疗提升专债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89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671.6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8757.26万元,占35.69%;日常公用支出631.64万元,占0.80%;项目支出50756.10万元,占63.5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卫生健康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566.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9894.7万元、政府性基金671.66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79894.7万元、其他支出671.66万元。 (五)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894.7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224.71万元,增长27.48%,主要是疫情防控经费和乡镇卫生院、公共医疗提升专债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79894.7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445.4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人员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2.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常规专项经费、献血办专项业务管理费和扶贫捐赠困难群众慰问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8955.85万元,主要用于4家公立医院人员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1105.62万元,主要用于中医院人员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387.56万元,主要用于妇保院差额人员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3576.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改革经费、“双下沉、两提升”工作经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医疗人员培训经费、代偿学费经费、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经费、医共体院长薪酬、中医药发展经费、医学人才奖励专项、影像心电远程诊断经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医共体院长薪酬。 (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17791.1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和房屋租赁经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购买服务经费、基层卫生院能力提升经费、代偿学费、农村卫生建设资金、基本药物补助、医疗人员培训经费、卫生监测区及星级接种门诊建设、村卫生计生室创建、中医药发展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10982.87万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1636.4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所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986.4万元,主要用于妇保院全额人员经费、及妇幼相关项目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1088.63万元,元,主要用于120急救指挥中心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急救车和执法记录仪维护经费,网络维护费等。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543.87万元,主要用于市血站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血液采集成本及设备维护费等。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14160.48万元,主要是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两免经费、“”两癌”筛查专项、适龄儿童窝沟封闭专项、妇幼健康服务(四项手术、农村妇女增补叶酸专项)、食品安全保障、职业病防治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1218.25万元,主要指新生儿疾病筛查专项、0-3岁儿童发育筛查专项、孕产妇艾梅乙专项、疾病监测专项、病媒生物监测专项、美沙酮补助、疾病应急救助、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补助项目、结核病防治专项、艾滋病定点诊疗与检查、免疫规划专项、重性精神性排查专项、慢性病防控专项、医疗机构艾滋病免费检查专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6000万元,主要用于用核酸,抗体检测及疫情相关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52.00万元,主要用于爱卫办工作经费、卫生示范村补助经费、国家卫生城市巩固经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专项经费、“五五健康基础工程”建设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项)12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方面的工作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441.71万元,主要用于妇保院原计生指导站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5914.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常规专项、协会经费、独女户二女户养老保险、四项手术减免、宣传费、生育关怀、村级宣传员补助、计生公益金、流动人口管理经费、计生先进奖励、两非办专项经费、医养结合、高风险孕妇产前检查专项、两免经费、母婴小屋建设、医养结合。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50万元,主要用于三无病人的医疗费用救助。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137.40万元,主要用于老协工作经费、老年活动场所老年电大基础设施建设、村级老年电大书本费、老龄委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905.73万元,主要用于12个质控中心经费、工改预留、卫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经费、市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卫生分中心工作经费、护士节活动经费、卫计系统规范化档案室建设、民办医疗机构奖励经费、市府医务室补助专项、公共卫生应急经费、卫生院未参保退休人员经费、卫生系统集体事业性质退休人员工资、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老干部医疗保障经费、国民营养计划专项经费、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经费、无创产前基因检测项目。 (六)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24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617.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31.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71.6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8526.83万元,主要是2021年疫情期间有大额国债和专债购买医疗设备,今年这块资金减少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671.66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671.66万元,主要用于执收成本、公共卫生常规无偿监测检测费、执收费用、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服务、车修车燃费、设备购置、乡镇卫生院疫苗成本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局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2万元,下降8.9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0.77%。上级单位业务对接餐费、住宿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压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6.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5%,主要原因是购买一辆执法电动车,费用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3.08%,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增加,所需经费也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乐清市卫生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2.7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3.07万元,下降21.53%,主要是压缩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1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卫生健康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4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5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5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卫生健康局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645.80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局本级人员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局本级常规专项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是指从事公益性综合治疗医院。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是指从事公益性中医治疗的专科医院。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是指从事公益性妇女产科和妇科治疗的专科医院。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是指综合医院改革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是指从事公益性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是指疾控中心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是指卫生监督所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是指从事公益性妇女儿童保健医院。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是指120急救指挥中心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是指市血站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是指爱卫发展中心人员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是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两免经费、“”两癌”筛查专项、适龄儿童窝沟封闭专项、妇幼健康服务(四项手术、农村妇女增补叶酸专项)、食品安全保障、职业病防治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是指新生儿疾病筛查专项、0-3岁儿童发育筛查专项、孕产妇艾梅乙专项、疾病监测专项、病媒生物监测专项、美沙酮补助、疾病应急救助、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补助项目、结核病防治专项、艾滋病定点诊疗与检查、免疫规划专项、重性精神性排查专项、慢性病防控专项、医疗机构艾滋病免费检查专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是指医疗救治、医疗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全市新冠肺炎购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和防控物资、宾馆等隔离场所医务人员就餐费及经费支出等。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是指市爱卫发展中心工作经费、改厕经费、卫生示范村(2019年全市已推荐上报省级卫生村17个,温州市卫生村28个)、国卫巩固经费 (1、宣传经费,其中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楼宇广告播放宣传片,国卫巩固宣传广告进社区、村以及繁华地带公益广告;2、病媒防制及效果评估)、健康促进工作经费、创卫办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经费和宣传经费。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是指妇保院原计生指导站人员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是指局本级常规专项、性别比治理专项、全市人口信息核对信息化建设、、协会经费、独女户二女户养老保险、宣传费、生育关怀、村级宣传员补助、计生公益金、流动人口管理经费、计生先进奖励、两非办专项经费、医养结合、高风险孕妇产前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经费、计生考核孕检督导经费、母婴小屋建设、医养结合。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是指用于老协工作经费、老年活动场所老年电大基础设施建设、村级老年电大书本费、老龄委经费。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是指12个质控中心经费、工改预留、卫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经费、市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卫生分中心工作经费、护士节活动经费、卫计系统规范化档案室建设、民办医疗机构奖励经费、市府医务室补助专项、公共卫生应急经费、卫生院未参保退休人员经费、卫生系统集体事业性质退休人员工资、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老干部医疗保障经费、国民营养计划专项经费、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经费、无创产前基因检测项目。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是指市妇保院的妇幼保健经费,市疾控中心人员经费、执收成本、公共卫生常规无偿监测检测费、执收费用、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服务、车修车燃费、设备购置,市血站的人员经费、车辆费用、水电费、劳务费、专用材料成本费、租赁费、购置设备、维护费,集体人员生活补助,乡镇卫生院疫苗成本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