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银宝、陈建峰工程规划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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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城区管理所 )申报,(地址: 金溪路188号(1009)联系电话: 61607672),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注:(坡屋顶高度2.00M,6层高18.80M,室内外高差0.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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