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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 03- 29 09 : 41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防〔2022〕22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阻断疫情输入、传播链条,筑牢“外防输入、内强管控”防线,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流动人口主动履行申报义务。凡是从外省、外市来乐的流动人口,均应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务必事先打开“温州防疫码”预申报行程,在到达乐清辖区3日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或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人员要在到达乐清前先预申报行程,到达乐清辖区目的地后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或派出所申报,并按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二、社会管理主体切实履行登记报送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收留、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东(含二房东)、被投靠(含雇佣保姆)的户主、用人企业单位均应告知督促流动人口主动申报,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在宾馆旅店、网约房、学校、培训机构、医院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经营性服务场所寄宿、住宿的,由相关单位、场所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报送;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日内,将房屋出租人以及房屋承租人信息报送公安机关;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知悉的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信息,在3日内报送公安机关。上述各社会主体为流动人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发现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的社区(村)或派出所报告。

三、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履行申报责任、不配合社区(村)和公安机关排查管理的社会主体、流动人口,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对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导致疫情扩散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居住登记申报便民途径。为最大限度方便单位、房东、物业、中介报送流动人口和出租房信息及流动人口本人申报居住信息,公安机关全面开通社会化自主申报通道(网上办理)提供服务:

1.登陆“浙里办”APP,进入“流动人口专区”进行网上在线办理相关业务。 

2.登陆“温警在线”微信公众号,进入“热门业务——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栏目进行自主申报登记。 

3.房东、流动人口登陆“温州安居”微信小程序或扫所在出租房“安居码”进行自主申报登记。 

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员通过“温州安居”微信小程序“物业助手”模块进行申报登记。 

5.用工企业、工地通过“员工远程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登记。

可联系当地社区便民办事服务中心或公安派出所服务窗口咨询办理,登陆“温州新居民”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便民工具操作手册。 

附件:乐清市新居民服务办事点

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7日

附件:

乐清市新居民服务办事点

新居民服务办事点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柳市办事窗口 柳市镇溪桥西路8号柳市镇行政服务中心 61780110

黄华办事窗口 柳市镇黄华堡村黄华派出所办证大厅 62656175

象阳办事窗口 柳市镇荷盛村建宇南路1号象阳派出所办证大厅 62629110

七里港办事窗口 柳市镇七里村七里港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61678037

虹桥办事窗口 虹桥镇飞虹北路2号A区政务服务中心 62378890

北白象办事窗口 北白象镇东大街46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7576631

乐成办事窗口 乐成街道勤政路128号便民服务中心 61887168

城南办事窗口 城南街道金溪路188号便民服务中心 61887002

城东办事窗口 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4号楼4层A02 61883195

白石办事窗口 白石街道中雁南路288号便民服务中心 62690860

盐盆办事窗口 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68号二楼政务服务中心 61660232

翁垟办事窗口 翁垟街道府前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 61810091

石帆办事窗口 石帆街道政务服务中心14-15号窗口 62320220

天成办事窗口 天成街道天蒲路1333号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55777389

磐石办事窗口 磐石镇迎晖北路19号磐石派出所办证大厅 62842119

淡溪办事窗口 淡溪镇潭头村便民服务中心 62398507

大荆办事窗口 大荆镇中学路70号派出所办证大厅 62227110

芙蓉办事窗口 芙蓉镇海口村芙川路行政服务中心 62282857

清江办事窗口 清江镇桥南路2号便民服务中心 62270367

雁荡办事窗口 雁荡镇望雁路61号雁荡山公安分局办证大厅 62150607

蒲岐办事窗口 蒲岐镇蒲岐派出所办证大厅 62121290

南岳办事窗口 南岳镇杏湾四村港湾豪园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62205121

南塘办事窗口 南塘镇利民路1号南塘派出所办证大厅 62256110

仙溪办事窗口 仙溪镇下北阁村仙溪派出所办证大厅 62183132

湖雾办事窗口 湖雾镇定头村湖雾派出所办证大厅 62130231

开发区办事窗口 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68号二楼政务服务中心 6166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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