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决定书(温环乐解查〔2022〕1号)
|
当事人:浙江德辅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B 法定代表人:罗* 地址:乐清市柳市镇友谊路77号 我局于2022年2月17日依法对你单位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含重金属的污染物)的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温环乐查〔2022〕1号),因查封期限已经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 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