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乐清市商品市场“五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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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有关科室: 现把《2022年乐清市商品市场“五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乐清市商品市场“五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乐清市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的决策部署,继续推动乐清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场所覆盖,持续推进我市商品市场优化升级,根据《2022年全省商品市场 “五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继续推进我市商品交易市场打造集“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以下简称“五化”)为一体的商品市场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全力打造我市民生实事“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2022年6月10日前,乐清市盐盆捕捞综合农贸市场、石帆后屿农贸市场完成 “五化”改造任务待验收,2022年11月底前通过考核验收。在此期间,各所(分局)主动对接属地乡镇(街道),积极谋划,提请条件成熟的市场列入“五化”改造范围,力争更多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取得“五化”改造新成果。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一场一清单”(2022年3月15日前) 结合第一批、第二批“五化”市场创建经验和当地实际,对照《浙江省农贸市场“五化”改造考评标准》和《浙江省专业市场“五化”改造考评标准》(以下简称“两个新标准”,见附件2、附件3),部署第三批“五化”市场创建工作。本局会同其它相关部门共同指导第三批创建单位制定“一场一清单”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改造项目、投入资金、施工天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一场一清单”实施方案电子稿于3月7日中午前由本局上报给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确认。经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确认的实施方案(纸质)加盖本局和市委改革办公章后,于3月13日邮寄至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加盖其公章的实施方案扫描版于3月14日反馈给本局(同时将原件寄回),本局于3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扫描版上传至“浙江省市场名称登记管理平台”中“商品市场‘五化’改造”模块(以下简称“五化”平台)。 (二)亮标亮表亮进度(2022年6月底前) 对照“两个新标准”,本局和相关责任单位指导第三批“五化”市场创建单位按照“一场一清单”实施方案,制订作战图,倒排时间表,并及时在“五化”平台录入、更新、上报各改造市场进度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各改造市场在完成“五化”改造待验收时,应对照本市场“一场一清单”实施方案,在“五化”平台完成各具体改造项目必录信息和改造前后比对照片的填报。 (三)两级考评分批验收(2022年7月底前) 2022年全省申报“五化”改造的市场,应在2022年6月10日前全部完成“五化”改造任务待验收。各改造市场完成“五化”改造待验收时,应对照本市场“一场一清单”实施方案,在“五化”平台完成各具体改造项目必录信息和改造前后比对照片的填报。省市场监管局对各完成“五化”改造待验收市场的“五化”平台填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市场进入实地预验收程序。 按照“两个新标准”和“成熟一批验收一批”原则,本局组织人员在6月20日前对照创建标准对第三批 “五化”市场进行初步验收;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对第三批 “五化”市场进行预验收,对预验收考评分达到80分(不包括加分项)以上的“五化”改造市场,上报省市场监管局进入实地复核验收程序。 (四)年终考核发文(2022年11月前) 2022年11月前,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对各市“五化”改造已达标的商品市场进行回头看和年终考核。在此期间,各地还可以提请条件成熟的市场列入“五化”改造范围,考核验收工作参照本实施方案进行。经公示程序后,2022年浙江省“五化”改造达标市场名单由省市场监管局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保障,成立领导小组。“五化”市场提升行动是省市重点改革项目,为加强对商品市场“五化”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供给、宣传发动和统筹推进,本局成立2022年商品市场“五化”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叶志吉局长任组长,马金晓委员任副组长,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督查考绩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东城所、开发区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专题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升创建质量,牵头联络指导。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在“五化”平台录入、更新、上报各改造市场进度的相关资料和数据。每个创建市场对照“两个新标准”提升创建质量,即创建基本标准要求全面达标,加分项“自选动作”要实现向外延伸拓展,并结合实际创出特色亮点。市场合同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对创建市场进行指导,及时收集工作数据信息,处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项业务问题;并推送信息报道,总结优秀典型做法和成效,为我局“五化”工作增色添彩。 (三)强化督导考核,强化协同跟进。局领导负责组织科室、站所进行工作督查,压实市场主办单位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市场“五化”改造提升进度,帮助解决工作推进的重难点工作,对接属地乡镇街道,增强帮扶支持力度,确保2022年任务圆满完成。各相关基层所负责做好日常巡查、跟进进度,安排专人报送信息,共同推进我市商品市场“五化”工作进度,完成好既定目标任务。 联系人:市场合同科李镇伸 联系电话:61886169(政府网短号633686) 邮箱:444896880@qq.com 附:1.2022年乐清市商品市场“五化”改造名单 2.浙江省农贸市场五化改造考评标准 3.浙江省专业市场五化改造考评标准 附件 1 2020年乐清市商品市场“五化”改造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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